這也算是他的一些小願望吧,案子贏了雖然有判例,但法官不一定會遵守判例,有規章制度在就好多了。
老周在上面埋頭寫著什麼,感覺唐方鏡說完了,隨即抬起頭道:“那個被告呢,你們還有什麼要補充的?”
張向楠這邊大腦都快乾冒煙了,但可惜他沒開掛,不可能和老唐那樣隨便檢索,只能搖搖頭道:“沒有補充的了。”
“只是我方認為這畢竟只是程式瑕疵,並不應該影響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
這就是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權的時候了,兩邊硬要說起來其實都有理由,也就是張向楠這邊沒把私法領域的那些原則說出來。
老周深呼吸一口氣,隨即道:“好了,那現在暫時休庭。”
休庭了,齊馨文看著唐方鏡的眼神已經帶著憧憬,果然是唐律師,像是她這樣的,以前根本不知道工會的作用。
另一邊,老周已經將案子提交到了審判委員會,本來一個簡易程式的案子,他一個人就能判。
但是現在不行了,漢東沒有過先例,這個案子判下來很可能給漢東定調子。
以後最起碼辭退人的時候,裝樣子也得裝一下。
案子沒有當庭宣判,老唐拎著手提包悠哉悠哉地出了法院,就在此時他被叫住了。
“唐律師,唐律師!”
老唐轉過身來:“你有什麼事嗎?”
他聽齊馨文說過,這個法務好像性格極其惡劣,之前還當著孟永齊的面挑釁。
然而,就看到對面的張向楠掏出了一張紙和一支筆,臉上帶著某種表情道:“那什麼……唐律師,您能給我籤個名嗎?”
啊……啊?齊馨文目瞪狗呆,她剛剛都已經腦補好了整個畫面,這個法務挑釁唐律師,然後被唐律師一頓懟。
結果你專門追上來是要簽名的?
老唐臉上也有幾分錯愕,帶著茫然他給對方簽了名,然後就看到這位法務嘿嘿笑著離開了。
趕緊搖搖頭,這年頭的年輕人搞不懂,雖然他自己看上去也是年輕人,但他的心理年齡可是大的多。
一路回到了律所辦公室。
另一邊,孟永齊看著齊馨文給他發來的訊息,就像是遇到了時間停止技能一樣,足足愣了一分鐘。
那上面說,那個法務之所以挑釁他,就是為了見唐律師要簽名,唐律師在庭審中說對方辭退行為沒經過工會,還說了很多,看樣子好像能贏。
他之前幫齊馨文出了錢,讓齊馨文在庭審後給他說一聲。
結果居然是這樣,他孟永齊居然成了一塊墊腳石。
他為什麼沒想到工會這個規定呢……
但現實就是這樣,假傳萬卷書,真傳一句話,有時候就是那麼一層膜,捅破了就會感受到新天地。
光明區審判委員會又一次受到了煎熬,現在這都是幸福的煩惱了,以前沒見過的案子,現在一個接著一個來。
但是又不好再請示,靠請示判案子,傳出去都丟人。
在充分考慮了老唐的意見,參考了沿海省份的類似判決後,光明區審判委員會做出了決定,支援唐方鏡的觀點!
因為他們覺得對方說的更有道理,最起碼立法本意就是如此,而作為法院這麼一個審判機關,肯定是要明確一件事,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兩天後重新開庭,老周宣讀了判決書。
“本院認為,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旨在平衡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防止用人單位動輒以勞動者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為由單方任意解除勞動合同……”
光明區法院這次的判決書特別長,用了很長的篇幅來進行說理,說明這麼判決的意義所在,並且強調了勞動領域的特殊之處。
這不是一句“私法中法無禁止即自由”就能反駁的。
和張向楠一起來的還有公司的一個副總,這會兒聽著判決也是很懵,對方居然拿出了工會來扯大旗。
判決下來,公司當庭表示上訴,不過在老唐看來大機率就是走一走程式而已。
雖然這個案子沒涉及到任務,但他還是打算發到網上,主要是在漢東這邊造成更大的輿論,促進相關方面的立法工作。
按照他的理解,法律最好不要存在模糊地帶,就像是之前外賣平臺的那些騷操作一樣,你總得給人定個性,不能用一個“新業態”就能打發。
同志仍需努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