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這起救人又是假的。”
我們不解,問他:“你是從那裡看出來的?”
他說:“你們這些人滾板少了,沒有經驗,這報紙上說,去年,那個跳水救人的犯子也在那裡救過一個落水的人,也被減刑了,難道這是巧合嗎?我敢肯定,那個落水的人跟這個救人的犯子有關係,都是他在社會上的親人和朋友安排的。”
我們一聽他這麼解釋,再又紛紛搶報紙看,看完報紙,我們相信他的推斷了。
討論到了這裡,又進來一個滾過多板的犯子,這個犯子叫鍾覺社,他給我們講了他服刑期間,身邊的一個人撿錢立功的故事。
鍾覺社說,那是他上板坐牢90年代初的事。
那天,鍾覺社所在的中隊在花生田拔花生,到了中午吃飯的時間,所有的犯子都從田裡往公路上走,一個犯子走在最前頭,他先上了路,在路上撿到一個黑包,他開啟黑包一看,裡面有幾大匝現金。
後來趕來的幾個犯子也看到了,有的犯子勸他藏起來,也有的說分了算了,那個犯子不幹,他把黑包交給了幹部。
經幹部清點,裡面有現金五萬元,還有*身份證等。
後來,監獄透過身份證與丟錢人取得了聯絡,丟錢人給監獄送來了錦旗和感謝信,並重金酬謝了拾金不昧的犯子。
丟錢的人聲勢造得很大,一直造到了監獄局、司法廳和省報。監獄不好不為撿錢人申報立功減刑。
其實,明白一想就知道,誰會到一個鳥不生蛋的地方來,把錢丟失在這個鬼地方。
過了一年,又在拔花生的時間,幾乎又在相同的地點,又出現一個包,包裡仍然有幾萬塊錢,只不過去年撿錢的那個犯子跑慢了幾步,包被另外一個犯子撿到了,最後,錢被丟失者認領走了,認領者沒有像去年那樣造聲勢。
幹部心裡明白,但撿錢的那個人心裡不明白,為什麼自己撿錢就沒有造聲勢呢?搞得一天刑都沒減,連個表揚都沒得到。
本來去年撿錢的那個犯子想來個老戲重演,沒想到被一個貪功的犯子給破壞了。
過去服刑勞動在監獄外,容易創造減刑機會,現在服刑在監院內勞動,減刑怪招稍微少了一點,但還是有招術可以使,使招術有個前提,必須得有關係,沒有關係,真的救了人,想減刑都沒門。
和我一起值班的有一個肥肥的江湖老大,關係好。有一天值晚班的時候,他看見一個腦殼有問題的犯子(應該說是環境極差的犯子),一手提著繩子做的褲腰帶(買不起皮帶),一手提著褲子上廁所,肥肥楞把人家捉住,說人家要上吊。
監獄知道是怎麼回事,沒有給他公開報功減刑,但在他正常報減刑的時候,他狠狠地多減了幾個月。
對比之下,我這個沒有關係的特崗犯真正救了兩次正在自傷自殘的人,說的難聽一點,就是自殺的人,我卻得到一句:我不相信,哪些想死的人是真想死,還不是作作樣子,嚇唬幹部。
幹部說這話的意思,不要指望拿獎勵,你救人是白救的。
想自殺的人性命就在一個懸念之間,如果他在這個懸念的當口,我們不去拉他一把,他的思想一個前傾可能就果斷的自殺了,我不贊成幹部的話,他們只是在推卸要給我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