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五聽後點了點頭,策馬同老張的馬車並排而行,側臉又說了一句:“老張,伱以前在燕京做過大學士,想必對律法應該很懂吧。”
老張微哼一聲,讓王五有屁就放。
“我就是諮詢你一個律法問題,就是如果有人告官的話,是從縣裡面一級級往上告,還是可以直接告到燕京朝廷去?”
“當然是一級級告,地方不受理苦主才會去燕京,不過能告到燕京的大多是真冤,情有可原。”
說到這,老張話鋒一轉又說能去燕京的其實也不多。
一來交通不便;二來去燕京得要盤纏,這筆錢大部分苦主根本拿不出來;三來地方上也不太可能讓人去燕京告狀。
因為這會影響吏部對地方官的考績。
而且他張長庚為官比較清明,刑案雖有按察使司和巡撫衙門負責,但只要苦主把狀子遞到他總督衙門,他縱是再忙也會抽空看一看。
確有冤屈,也是能夠主持公道的。
“你問這些做什麼?”
老張很好奇。
“我想替你分擔一下資金壓力。”
王五說出自己的打算,就是宜昌跟荊州都是府城,沒怎麼受戰火波及,所以城中的有錢人很多。
因此他打算跟這些有錢人借錢修滿城。
是不借也得借的那種。
但這樣一來肯定有人不願意借,那麼必然會產生官司糾紛。
所以希望老張這個總督大人想辦法把“苦主”按在湖廣,不讓他們去燕京鬧。
至少拖個兩三年再說。
“借款?”
老張眼前一亮,他怎麼沒想到這個辦法的。
“也可以說是集資。”
想了想,王五又補了一句,“滿城是大清的根基,借款給官府修滿城就是忠君愛大清,不借就是心存故明陰謀反對大清。”
這個性質就嚴重了。
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老張聽後搖頭道:“這種做法容易引起地方反彈,也會壞了官府名聲,若被御史知道了肯定會參我們一本。”
“不這樣做,你就真忍心讓百姓們再從嘴裡摳點吃食出來?這幾年湖廣的百姓可被你們禍禍慘了,民變都鬧出多少起了?”
“你們這幫西山賊要是早點投降,百姓何至於受這份苦。”
“”
這回輪到王五無言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