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秋坐在車上打著盹。
他也沒有完全睡過去,還是留存部分的意識,周圍的聲響偶爾會傳入耳中。
“進入魔都鋼鐵廠後,要注意安全,聽指揮,不要亂跑……”這是輔導員的聲音。
“車程大概有四十分鐘,為了不讓大家無聊,我們來玩個遊戲,‘明七暗七’……”
這應該是材料班長的聲音。
不過,周圍同學對他的提議,響應並不強烈。
畢竟這遊戲有些過時了,如果沒記錯的話,這是許秋上小學那會兒流行的遊戲。
規則很簡單,就是一行人從1、2、3開始依次報數,遇到“明7”,也就是尾數是7的數字,或者“暗7”,即7的倍數,就不報數,改為拍一下手。
如果遇到明7暗7這些數字,沒有拍手而是報數,或者在非明7暗7時拍手了,則視為失敗,會有懲罰,一般是表演一個節目之類的。
……
“有沒有人玩狼人殺,我帶了牌,玩的話吱個聲,快的話能玩兩盤。”
這次聲音很清晰,是從前座傳來的,緊接著,周圍的人紛紛響應:
“我來。”
“算我一個。”
“吱。”
“我當上帝吧。”旁邊的陳浩也說道。
以他的性格,這樣的熱鬧,肯定是會去湊的。
周圍一圈打算玩桌遊的,許秋也睜開眼,因為肯定睡不著覺了。
見狀,陳浩問道:
“一起來玩嗎?“
“來吧。”
許秋答應道,和前座拿了一張身份牌。
小心看了眼上面的圖案,然後把牌藏在口袋中。
狼人殺他玩的比較少,不過基本的規則還是懂的。
這種面殺局,又是都是熟人,而且也沒有幾個高玩。
場外因素佔比會比較多,不怎麼看重邏輯推理。
對於存在感比較低的人,就比較容易存活下來。
這也是陳浩自願當上帝的原因,他和班裡的人都混的比較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