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啟良尷尬,又有些惱火地起身往外走去,皺著眉頭回憶著那張即便是在簽字時,都沒有仔細看過的店面房租賃協議書,一時間,竟有些失魂落魄。
轉讓自己的店面,還必須經過管理處的同意?
周啟良不信!
倒不是因為他沒仔細看過協議書,所以才會一廂情願認定不可能,而是,這幾年他在京大南街見多了店鋪的轉讓,也從未聽說誰家轉讓的時候,還需要報請管理處的批准。
從普通民眾的正常觀念上來講,也不需要啊。
人家自己的店,自己的買賣,還有三個月房租才到期,這期間轉讓店鋪,決定權就應該在人家自己的手裡嘛。
周啟良和絕大多數的商戶卻並不知道,自京大南街商業區成立至今,數年時間內每一次店鋪的轉讓,管理處之所以沒有過問干預,是基於最普通的人情觀念和一份同情心——因為但凡要轉讓的店鋪,多半是賠錢幹不下去了,已經很倒黴了,管理處全然沒必要再去多費一道程式,阻撓人家借轉讓的機會,撈回一些本錢。
反正轉讓與否,管理處不會承受任何損失。
但,京大南街店面房的所有權,都是京大資源集團的,所以在店面房租賃協議書中,確實有租戶不能私自轉讓,需提前向管理處申請報批這一條規定。
這其實也合情合理。
畢竟店鋪轉讓,理應由管理處派人檢查一下店面房的情況,有沒有一些牆體、門窗、主體結構受損之類的,按規定再籤一式三份的協議,白紙黑字的將來有什麼問題也說得清。
周啟良回到店裡翻找出租賃協議,發現確實有這麼一條規定的時候,頓時悔得捶胸頓足!
他又不是傻子,經商這麼多年腦筋可謂相當活泛——慄洋從來沒有接受過除了溫朔以外,任何南街商戶們的宴請,不收禮收錢,待人客氣和善……但這次,慄洋去主動請自己吃飯,已經是給足了自己面子啊。依著慄洋的為人處事風格,這次吃飯應該只是想做中間人,沒想強迫自己吃虧把店鋪轉讓給溫朔。
可自己,竟然傻了吧唧的託大,把慄洋給惹惱了!
行!
你周啟良牛逼,我管理處就要依協議走程式,不同意你私自轉讓商鋪,那麼,就只能等租約到期了。
可是租約到期後,還他媽轉讓個屁啊!
租約都到期了,根本輪不到周啟良說話,南街商業區管理處有絕對權力重新招租。而且這次惹惱了慄洋,就算租約到期後,周啟良想要續約,都不行!
你能怎麼樣?
得了!
有慄洋在後面撐腰,溫朔自然而然可以不慌不忙地等著租約到期後,優先與管理處簽訂租賃協議,不需要多花一分錢,就可以把這間最大的店面房租下來了。
而他周啟良……
本該能到手至少十萬元,卻因為自己的愚蠢行為,落個分文沒有不說,而且店鋪如果繼續幹三個月,還得每天往裡面賠錢!籠統地算一算,十幾萬塊錢沒了!
渤海漁村的包間裡,酒酣耳熱之際,溫朔發現慄洋突然苦笑著搖了搖頭,眼裡閃過一抹無奈的憂慮。
對慄洋已然相當瞭解的溫朔,立刻猜到了是什麼原因。
慄洋這個人,自上任以來,遇到的最大問題就是上次商戶們集體抗議房租上調的事件,結果有溫朔相助,兩人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最終慄洋既沒有得罪商戶們,還迅速處理平息了事態,在其履歷上添了相當光彩的一筆。
而頗有些家世背景的他,志向遠大,豈會屈居在這個小小的管理處總經理的位置上?
調任南街商業區管理處總經理的時候,就已經確定,他只幹兩年。
說白了,就是掛職鍍金。
所以,慄洋最大的希望就是這兩年的履歷上沒有絲毫汙點——這,也是為什麼他不收錢不收禮不接受宴請的緣故,一來他家底殷實豐厚,不屑於貪這點兒小錢,二來……
鴻鵠豈如家雀之卑?
溫朔端杯和慄洋又走了一個,道:“洋哥,兄弟我有幾句話想說,你可不許生氣啊。是這樣,我覺得吧,周啟良應該很快就會主動找我談了,只要他要價不算太過分,我乾脆答應他算了,沒必要慪氣非得讓他一分錢拿不到。”
慄洋酒意漸濃,頭腦卻並不昏聵,聽溫朔這麼說,心裡頓時一鬆,但面上還是刻意做出不忿的神情,輕輕哼了一聲。
“哥,兄弟我是開門做生意,咱得講究和氣生財。你呢,又是管理處的一把手,不能落人話柄啊,雖然咱身正不怕影子斜,不屑於理會小人的惡語中傷,可真被閒言碎語潑一身髒水,也挺噁心的不是?所以你消消氣,只要周啟良接下來識相,咱也就別在和他一般見識了,畢竟,生意人有時候看著風光,私下都有很多難處的。”
“你啊,就是心眼兒太軟,太善良了。”慄洋點點頭,端起酒杯和溫朔走了一個,道:“行,我聽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