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樂離開賓館,開車去往的並非回家的方向,反而背道而馳。
只開一個房間,曹梓琳不讓他留下陪伴,這早在徐樂意料之中,兩人還沒突破那層關係呢。
他要真想留下,其實也很簡單,只需多開一個房間,那樣曹梓琳定不會拒絕,可是他沒有,因為他還有事,要去赴一個約會。
白天的時候,前女友給他打了電話,約好今晚在夜市街口碰頭。
事實上,一月前,前女友已經在網上聯絡他,提出想要和他見上一面,徐樂告訴她,他現在長住省城,如果要見面那跑來省城找他。
當時只是一句敷衍,卻不想上週末前女友給他QQ留言,說下週會去省城,到時聯絡他。
一天,兩天,三天,前女友沒有聯絡,徐樂都已經淡忘了,前女友也換了手機號,下午在辦公室,接到一個陌生電話,聽到那頭陌生而熟悉的聲音,徐樂足足愣了十來秒,方才回過神來...
七年的感情,不,準確說六年十個月零六天。
大一時,兩人第一次牽手,那種激動的心臟快跳出來的感覺,徐樂至今記憶猶新,大學時班上多少對情侶,比兩人要般配得多,可隨著畢業走上社會,很快各奔東西,將那段青澀的戀情埋葬。
唯有他們兩在畢業後,依舊牽手走過了三年時光,成為班級中碩果僅存的一對情侶,記得半年多年一次大學同學會,同學們都眾口一詞,篤定兩人修成正果,有個傻逼甚至還和老天打了個賭,要是徐樂二人會分手,就讓他出門被車撞死,喝水被嗆死,吃東西被噎死,哪怕僥倖不死,日後娶個老婆是肥豬河東獅,生孩子矮胖醜不算,還是先天智障礙。
其實吧,就連徐樂本人也是這麼認為的,他寧可相信自己這輩子都是會出人頭地,也不信前女友會離開他。
然而世事無常,老天為了贏得一把賭注,偏偏開了個玩笑,就在那次同學會後不久,前女友從一個老男人的車上下來,對徐樂說了句:好聚好散,然後不帶留戀的轉身,為這段沉甸甸的七年之戀,畫上一個輕飄飄的句號。
半年時光,真的不算很長,可徐樂的人生卻是發生了質的改變,用今非昔比來形容再確切不過。
半年前,他是一個卑微的吊絲,失業待崗,每天上網抽菸吃飯公交加起來六十塊的標準,而現在,他是一家市值兩百億公司的高管,年薪百多萬,每天經手簽字的檔案金額以千萬計,出入高檔場所,隨隨便便一頓飯就是幾千上萬,紮紮實實的都市金領。
“以前我在騎車擋你,你常說腳踏車的後座坐久了臀部疼,每次我都會拍著胸脯向你保證,日後一定買一輛豪車,讓你坐的舒舒服服。”
徐樂邊開車邊電話通知了前女友,結束通話手機,不自覺地看了眼身邊空蕩蕩的副駕駛,嘴角溢位一抹自嘲,曾經的誓言,我徐樂兌現了,只是沒了你的見證。
二十多分鐘後,距離那條夜市街尚有百米,徐樂便把車停靠路邊,將公文包丟進後備箱,車鑰匙塞進內插袋,空著頭走了過去。
他不想刺激前女友,更不想報復什麼,就當一次同學間的見面,吃頓飯,聊聊天,好聚好散。
街口,前女友已經到了,孤零零地站在那裡,雙腿併攏,保持著腳尖一顛一顛的習慣,正望著不遠處一個攤位前,掌勺大娘熟練的甩鍋表演。
一張可愛的包子臉,扎著兩個羊角辮,一件長外套沒及膝蓋,下頭穿了條牛仔褲,白綠相間的板鞋。
很普通的裝扮,顏值七十幾分,身材勻稱,不胖不瘦,卻沒有太過可圈可點之處。
“淇,印淇。”徐樂眼神有些複雜,半年不見,她似乎一點沒變,又有種物是人非的感覺。
印淇沒注意徐樂已經走到身旁,直到徐樂喊了她的名字,這才扭頭看來。
四目相對,一時沉默。
“徐樂。”片刻後,印淇擠出一絲笑容,嘴角多了兩個小小的酒窩,很是可人。
又是一陣沉默,氣氛有些尷尬。
“咱們去吃點宵夜吧,晚飯我就吃了一個麵包。”徐樂清了清嗓子。
印淇點點頭,這本來就是她的想法,若不然,何必約在這裡見面。
兩人沉默地走了一陣,來到夜市街當中一家賣小龍蝦的灘頭,找了張方桌坐下,徐樂要了兩十三香,再點了三個菜,兩瓶啤酒,一聽雪碧。
以前這種夜排檔,兩人沒少來,印淇倒了一杯熱水,四根筷子插進去洗了洗,把熱水潑地上,又在兩個碗裡倒上熱水,雙手拿著晃動幾下,再次潑在地上。
兩幅碗筷都乾淨了。
看著她熟門熟路的動作,徐樂眼神再度複雜起來,默默地點起一根菸。
印淇起了話題,一個月前,大學同學小範圍又聚了次,印淇去了,徐樂沒去,她就說了些聚會的情況,以及幾個同學的現狀。
徐樂只是嗯嗯啊啊地附和著,從同學時代走來,七年戀情,最終分手,再相遇,聊別人的事,真的淡如水,可要說兩人間的事,又顯得過分沉重,甚至難以啟齒。
很快,印淇不說了,徐樂更是沉默,徹底冷場,好在一盤盤熱菜上來了,十三香也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