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大家一下子驚歎道,難怪證人的發言和現場有矛盾,原來如此!艾利繼續說道:
“而被告人和被害人進入房間後,被告人利用他熊人強大的力量,舉起了被害人像橄欖球一樣丟了出去,把他丟在那塊豎著的床墊上!然後被害人被床墊反彈,落在了地上的呀哈哈上,隨後就被地面放置的金屬呀哈哈給刺穿了胸膛。”
|———窗———|
|——床墊———|
|———————|
|——屍體———|
|———————門
|———————|
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麼房間內沒有足跡了!
因為被害人被投擲後,是從空中飛過去,再反彈到地面上的!
而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證人,那個蝠人房間外什麼都看不到。
也可以解釋,為什麼血跡沒有噴灑到房間四周。
也可以解釋,為什麼屍體是面朝地下,腳朝向窗戶。
“是不是這樣?被告人?”
“是的……”被告人米煞不得不承認當時事發時,就是這麼一回事。
“所以!我們可以斷定,當時被告人明知房間內有危險物品,卻故意把人丟過去的,所以他就算沒有殺害的故意,就是傷人的故意,公訴方認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應當成立!”
如此一來,整件事似乎已經沒任何疑點了,所有的線索都被串聯起來解釋得一清二楚。
“不對!當時的情況不是這樣的!”作為被告人的律師,史帕克竭盡最後一點力量,看到了一個漏洞。
“哦?那是怎樣?”
“你剛才說,被告人看清當時房內的情況,明知房間內有危險物品,可房內當時根本看不清!”
“嗯?你在胡說什麼?事發時是白天,怎麼會看不清?”艾利拿出了當時拍下的照片,窗外陽光明媚,屋內很是通透。
“對!這張照片裡拍得一清二楚,可是,根據你的所述,當時的光源,那扇窗戶是被那個席夢思床墊給擋住的!所以當時房間內應該是一片漆黑,被告人把被害人投擲出去的那一刻,他在房間內黑漆漆的根本什麼都看不清,他甚至以為,那邊地上可能是個席夢思床墊吧!而事後,他發現不對,搬開了席夢思,讓陽光透進窗戶,才發現地上躺著被害人的屍體!!所以!這並不是一宗故意傷害案件,而是……而是過失致人死亡!!”
她一口氣洋洋灑灑說了一大堆話。
整個法庭鴉雀無聲,故意和過失,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狀態。
一種滿懷著惡意,而另一種則屬於,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
作為一個人而言,即使是熊人,他當然知道自己把人投擲出去的行為,是會造成一定損傷的,他甚至不知道黑漆漆的房間內,地上放著一隻呀哈哈。
“你說的不對!這個房間平日裡應當就是被告人在使用,他當然知道地上放置著什麼東西。”艾利也不甘示弱,就算房間是黑的,你裡面佈滿刀山火海難道也可以隨便丟過去的?被告人明顯是知道的。
“不不不,他明顯是不知道的,因為你們檢方的證人剛才是這麼說的,要不我幫你回憶一遍吧?”史帕克終於找到了突破口!
【那天我去他們辦公室送快遞,是寄給這家近鋼房地產的老闆,叫張神奎。有個從龍泉鎮寄過來的長條快遞,上面寫著退魔之劍。】
“是不是這樣?這把退魔之劍,其實就是荒野之息主角,塞爾達所用的那把武器!我相信他們的老闆,是一個COSPLAY愛好者,他平日裡網上買的一些東西,都寄到這個辦公室存放著,所以……這個呀哈哈並不是被告人的物品!而是他的老闆——張神奎買的並放置在那裡的!是不是這樣?被告人!”
“是的……真的不是我買的,我工資不高,平日裡老闆還要找我打麻將割我韭菜……我真的沒這個多餘的錢買這些東西……”
“這……”
似乎案子的走向已經非常清楚了。
是故意還是過失,合議庭和陪審團都有自己的定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