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1885年發源於美國的新玩意兒並沒有推廣開。
汽車更是如此。
諸如此類的例子不勝列舉。
其二則是原著作者納博科夫深厚的文學功底,
陸時在跟蒙森交流時曾舉過例子:
“
‘Lolita,Ligife,fire&ny loins.&ny soul(洛麗塔,我生命中的光芒,我熱情的火焰,我的罪惡,我的靈魂).’
”
蒙森當時的評價是:
“通篇幾乎只由「l」,「s」兩個音開頭的單片語成,這種頭韻的運用,是英文中最典雅的寫作方式之一。”
最離譜的是,納博科夫居然是個俄裔作家,英語不是他的第一語言。
這種文字,讓陸時翻譯沒問題,
可如果改編……
嗯,一時半會兒是沒戲了,得好好打磨。
但想想也不是不能理解,
納博科夫的母校是劍橋三一學院,攻讀的法國和俄羅斯文學,
之後18年,他始終在柏林和巴黎從事創作。
再之後,他移居美國教書,而聘用過他的大學分別是:
威爾斯理、
斯坦福、
康奈爾、
哈佛、
……
全都是重量級高校。
這麼一個牛人的作品,陸時即使讀過再多書、翻譯過再多書,想要改編也要大費周章。
更難能可貴的是,納博科夫並不是單純的賣弄文字,
那個開場白,三兩句話就把亨伯特那種深陷自以為是的感動和深情的扭曲感說出來了。
除背景和文字,《洛麗塔》第三難改的地方昨天在授課時提到過——
道德風險。
不提繼父和繼女的關係,就算把《洛麗塔》當成戀愛,也很麻煩,
剛完稿的時候,納博科夫在出版社屢屢碰壁,
用他自己的話說:
“對幾個上了年紀且閱讀能力差的人來說,《洛麗塔》是一部令人憎惡的。”
簡單來說,豔情描寫太多了,
若論開放程度,左拉的《娜娜》在《洛麗塔》面前,簡直就是臭弟弟。
於是,在美國被封禁,
有意思的是,英國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