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七覺得十分的遺憾,如果自己能夠見一見那個傳說中的美人有多美就好了。可能是因為阿七膚淺吧,阿七對長得好看的人總是特別容易的想要靠近,阿七總是單純的覺得,長得好看的人,一定是特別好相處的,因為他們從一出生就得天獨厚,得到了比旁人更多更多的東西。
只是,阿七是個粗使丫頭,沒有見過什麼世面,平日裡都不太能夠見到什麼旁的人,今天一天倒是見了許多的人,阿七覺著他們都很好看,穿的好看,長得也好看,每一個單獨的放出來都是人群中耀眼的存在,只是今天一天,見了這樣許多的人的時候,阿七突然覺得自己從前的想法可能錯了,自己從前也許真的像許多人說的那樣,想的太簡單了,也十分的單純,甚至是傻乎乎的。
阿七心裡只想拍了拍自己的腦袋,有些難以理解自己到底在想些什麼,又為什麼要突然想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
蕭靜宜可能沒有想到顧思源會當著她的面直接說出這樣的話來,一時間有些語塞,也十分的尷尬,過了好一會蕭靜宜才將將說出了一句,“顧家長子又如何?還不是出身卑賤,有著一個下賤的女人做了母親,”
這是蕭靜宜的原話。
不得不說,蕭靜宜這番話說的真的十分的傷人了,在如何,也不可以當著人家兒子的面前這樣說別人的母親,更何苦再怎麼說,也算是蕭靜宜的長輩,不應該隨便議論,畢竟我們都不是他們,也不清楚他們之間的過往到底如何,既然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又有什麼資格隨便議論呢。
阿七明顯的察覺到了站在她身邊的顧思源他的表情變化,他的神情十分的複雜,整個臉一下子就紅了起來,漲的通紅,脖子上的青筋凸起,他緊握著拳頭,死死的握著拳頭,阿七甚至覺著可能下一秒,顧思源就會上去扇蕭靜宜一巴掌,儘管她是個公主,還是個受盡寵愛的公主。
而蕭靜宜還是一臉的挑釁之意,似乎在為自己扳回一局而感到洋洋得意。
過了幾秒,顧思源鬆開了緊握著的雙手,復而又微微的低下了頭,阿七知道,他放棄了,他認輸了,他也低頭了。顧思源並不能做些什麼,即便她欺辱了他的母親,因為那也是不爭的事實。南都,坐落南邊,是為都城,天子腳下,自是熱鬧非凡,引人遐往,絡繹不絕。
南都城一年一度的花燈節,更是花名在外,由皇室貴族親自操持主辦,是個佳偶天成,甚是浪漫的美好日子,花好月圓,情意滿滿,自然是個人人都要湊上一湊的元至佳節。
“公子,買花燈是要送給靜公主嗎?”
“恩,”
主僕二人一前一後的在街上走著,前頭白衣華服大步流星走著的是主人,後頭黑衣墨杉小碎步跟著的是僕人。
白衣華服的男子眼睛時不時的看向左右兩邊的花燈展,似是專心一意的挑選著,又好似漫不經心的。
“公子眼看著也快要到娶妻成家的年歲了,南都城有習俗,花燈予人是指情意交好的意思,公子是對靜公主留了心嗎?”
在花燈節到來的那一日,買一盞花燈,在煙火燃放之時,親手送給心愛之人,便是許下了一生一世的諾言,這是在南都城約定俗成的,等到第二日,男方便會抬著聘禮前往女家提親,求取佳人,以花燈為信物,結下一雙人的情意。
大家都說,那一日看對眼的男女是受到了花燈娘娘的庇佑的,能夠保一生情緣順暢,求一個兩廂情好,永不分離。
“我並不知曉這個習俗,”相較於前者的滿心雀躍,後者倒顯得淡然許多,這份淡然中甚至透著絲絲嘲諷。
大家都心知肚明的習俗,他怎能不知曉呢?
言下之意是,並不喜歡他口中的“靜公主”了?
“公子如今知曉了也不晚,靜公主出身皇家,母親又是東陵世家之女,才情樣貌也是一等一的好,是十足十的第一美人兒,又與公子有著自小一起長大的情意,定是相配,公子若是想要娶妻,屬下實在想不出除了靜公主之外,更為出色的人選了,”
黑衣墨杉的男子也沒有顧他的敷衍之色,仍是一個勁的喋喋不休,言語間滿是自豪的神色,好像他家公子真的是世間頂頂的好男兒,無人可比的存在一般。
“你今日的話多了些。”
白衣華服的男子在一家花燈攤前停下了腳步,這家的店鋪攤規模不是很大,老闆應也是個淡泊之人,不像左右四周的為了攬生意而發出的許多嘈雜聲,只是安安靜靜的坐在一旁的凳子上,看著路上行人,熙熙攘攘,卻能在不知不覺間引人前往,或許這個老闆才是最明白的人,今日的主角,是那一個個精心雕琢,能給人帶來美好期許的花燈,而不是在場的所有人。
白衣華服的男子細細的擺弄著放在最顯眼的地方的一個小花燈,只是一隻簡單小巧的小兔子而已,但令人好奇而為此多看上兩眼的是,這隻小兔子的眼睛不是紅色的,而是淡淡的藍色中卻又泛著一點點紫。
“就要這個了吧,”他輕悠悠的語氣,緩緩的開了口,就打算付錢將它帶走。
身後的人聽聞便低頭開始掏錢,放於攤子的擺架上面。
“不好意思,這位公子,這盞花燈已經搶先一步被一位姑娘定下了,”那位老闆見狀,倒是徐徐的站起了身來,這般解釋說道。
“姑娘?”說道的黑衣墨杉的男子,有些驚訝,也是頭一回聽到有女子主動買花燈的,真是稀奇。
南都城有一個約定俗成的說法,那便是在花燈節那一日,女子親自買花燈,是為不吉,所以一般就算再喜歡,也都是會託家中的父兄或者其他任一男子將花燈買來轉贈予她,只是圖個吉利的姻緣罷了。
黑衣墨杉的男子繼續好奇的問道,“既然已經被人定下了,那為何還要放在這裡供人買賣?不是成心用來消遣人的嗎?”
聽他的語氣似有些不滿,順帶瞥了一眼自家公子手中的那個“兔子”花燈,也沒有哪般的特別,很普通的樣子,卻見著公子愛不釋手的模樣,應該是很喜歡了。
既然已經被買走了,還放在原來的地方,還被他家公子看中,卻不能買回家,是什麼意思?
“是這樣的,那位姑娘說這盞花燈,她很是喜歡,但此時卻苦於沒有心愛之人相送,便讓老朽留著,將它擺在最顯眼的地方,等日後她找到了心愛之人,自會來取的。”老闆不慌不忙的解釋著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