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老媽到底信不信,反正在薛奇和李簡互相陷害、互相配合下,把哥倆很長時間不在‘鵲橋會’現場的事兒糊弄了過去。
但是,事兒雖然過去了,後遺症卻有點嚴重。
至少,薛奇和李簡這倆偷奸耍滑的傢伙,想要像之前一樣,舒舒服服的躺著,一邊看泳裝美女,一邊聽音樂、喝酒,是不可能了。
因為老媽這次說啥也不肯離開,幫李簡看店了。而是用兇狠的目光碟機趕著哥兒倆攙和進廣場中相親的人群裡。
甚至連哥兒倆打算結伴而行,一邊聊天一邊捱時間的打算都被老媽識破,被迫分開行動。
與薛奇互拍肩膀、互道珍重後,李簡在人群中轉悠了起來。
過了幾分鐘,確認老媽沒有跟蹤自己,確認老媽也看不到自己後,李簡踮著腳尖,一溜煙兒的鑽到了一張貼著與會人員資料與照片的板報牆後面。
李簡蹲在地上,先是點著了一顆煙深吸了一口,然後掏出手機,尋了個電話號碼撥了出去。一俟電話接通,李簡就凶神惡煞似的吼了起來:
“我說妞兒,你是不想好了吧?我讓你幫我盯住我家太后,結果你竟然敢放我鴿子。直到老媽站到我眼麼前,才知道。
你不仁,就別怪我不義!
明天我在海星妹子那兒,要是一不小心禿嚕出什麼話來,你可別不高興。
&nour……
 法語:帥哥,晚上有時間麼?我想邀請你共度良宵!)
那天你是說的這句話吧?”
李簡這個電話是打給於翔的,也就是當初調·戲過李簡,也被李簡調·戲過的法語專業四姐妹中的小四兒,那個個子小小、蘑菇頭、嬰兒肥、包子臉,長得很可愛的眼鏡娘。
當初四姐妹中的二姐崔藝瑩和小四兒於翔自投羅網的成為李簡手下的員工後,姐妹倆為了不讓自己的糗事被周海星這個八婆知道,進而弄得整個大學城的幾所學校盡人皆知,曾經硬著頭皮找李簡談過一次。
最終結果就是,兩姐妹在李簡答應對其他人保守秘密之餘,還被迫簽下了喪權辱國的《辦公室條約》。
條約內容包括以下幾點:
一、見到老闆要笑,而且笑容不能死板,要發自內心;
二、跟老闆打招呼的時候,聲音一定要甜、一定要嗲,能多甜就多甜,能多嗲就多嗲;
三、被老闆調·戲時,要積極配合,可以撒嬌,可以賣萌,可以求饒,但不許生氣翻臉;
四、如果老媽突襲去‘滋味齋’視察,老闆卻不在場,要主動為老闆打掩護,並及時暗中通風報信;
五、如果臨時老闆要求幫忙,不許拒絕,要盡心盡力的完成。
六、……
等等。
當然,這條約雖然看似兩女生有些喪權辱國,但其實更多的是李簡和兩個小女生的玩笑,屬於‘調·戲樂趣’中的一部分。
現實中,李簡不會用條約逼迫兩個女生做太過分的事兒,兩個女生也不會因為這個條約答應李簡做太過分的事兒。
至少大家喜聞樂見的,老闆與秘書在辦公室裡的活動,想都不要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