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規矩,但有關於原創歌曲方面並沒有設限。因為新歌在這種節目裡面很吃虧的,又不是原創音樂競技類節目。
這麼說吧,某位歌手的代表作傳唱度會達到相當高的一個層次,便有一定的受眾群體。
而一首原創歌曲,想要得到別人的認可難度係數就高許多了。
就像是網路小說裡面的輕小說型別,同人系列出成績相較容易許多。寫原創型別的話,要麼封神,要麼撲街。
得看作者營造出來的世界觀,會不會獲得讀者的認可。
“嗯,用自己的歌好一些。再說了,之前這節目不是鬧過版權風波麼?”榮意這句話,讓李琳直接打消了勸說的念頭。
其實就是上一季歌手翻唱別人的歌時,竟然沒有獲得授權,被原創者捅出來了。這可捅了大簍子,最後節目組道了歉賠了錢,還開除了幾位背鍋的員工。
其實榮意之所以唱原創,還有一個原因。
那便是他花了五千萬人氣值購買的【精品歌曲+500首果實】,怎麼著也得回回本吧?如果不唱這些歌,反而去翻唱藍星歌手的代表作,那他獲取的人氣值會大幅度減少吧?
用他自己從地球搬運來的音樂作品,就沒有這方面的顧忌。
另外,榮意讓李琳跟《歌手》節目組商談的問題裡,除了版權外還有他要唱原創歌曲的事情。
版權收益歸於榮意,而非節目組。
他們最多就是提供平臺。
正常的歌手想要從芒果衛視兜裡掏錢是不太可能的,但榮意有與之協商的資本。不過有舍有得,他想要版權,那麼在出場費用方面就得妥協。
“既然你決定了,那我也不強求了。可有一點你得注意,如果你打算用原創歌曲的話,就得從頭到尾都這樣。中途改翻唱別人的歌,會讓觀眾聽眾們失望的。
不僅如此,質量方面一定要把控好,千萬不能仗著你人氣高就以為能橫掃一切歌手的。”
榮意點點頭:“我知道的琳姨,那500位大眾評審裡縱使有我的粉絲,但未必不是其他人的。這又不是完全比拼人氣,更不是粉絲間的投票。”
對此,李琳就不再多言了,她確定榮意並非意氣用事就行。
“除了這些事情之外,有一份來自於車企的意向協議書送到了我們工作室,代言價格頗高,你有想法嗎?”
“不想接,這個是真不想接。”榮意毫不猶豫地拒絕了。
這不可能出現真香定律。
“琳姨你知道的,我本人並不是很喜歡開車,哪怕是那些豪車跑車都不太願意。我的粉絲們都知道這件事情,那純粹的恰飯代言就沒意思了。”
藍星榮意的確不太愛開車,他偏愛買房子投資。而開跑車就敬謝不敏了,擔心自己在享受極速快感時發生車禍。
作為穿越者的地球榮意,他與其說喜歡豪車跑車,不如說喜歡這些車所代表的意義。
有錢人的玩具,而他想變得有錢。
如今作為頂流偶像大明星的他,又不需要開跑車去裝比撩妹,那就沒有這方面的需求。
“其實我也傾向於拒絕,雖說價格較高,但這屬於新能源汽車的代言。”
李琳這句話更是堅定了榮意的想法,新能源汽車終究是新興產品,有關於電池和汽車自燃的問題不絕於耳。
哪怕是小機率問題,一旦出現車主意外身亡事件,那就是大問題了。
榮意的粉絲太多,他的代言產品裡面大都避開了敏感雷區。
衣食住行的代言裡面,衣服代言沒啥事,總不可能穿衣服也會出事吧?可住宅、食品和汽車之類的代言,他會慎之又慎的。
亦或者說給房地產和汽車行業做代言,榮意心裡是拒絕的。
食品方面就得更挑剔了。
“拒絕吧,不要給對方任何幻想。”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