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人用大石頭封了井口,別說給大姐辦葬禮了,就連挖個坑讓她入土都不肯。
老頭很快又娶了個年輕女子。
爹孃生了大姐。
養了她。
毀了她。
她內心很生氣,去問爹:“為什麼要把大姐嫁給一個壞人。”
爹說:“不這麼做,你們能過上好日子?我辛辛苦苦都是為了誰。我容易麼?那家有錢又大方,是她作死,放著好日子不要,要尋死。”
爹說:“我把她養那麼大,她給家裡掙過一文錢嗎?吃我的,喝我的,把她嫁出去補貼一下家用怎麼了?原想著讓她弄點錢出來,她倒好,直接自殺了。”
爹說:“養了這麼一個賠錢貨,算我倒黴。”
爹理直氣壯。
一點都不像個間接殺人的劊子手。
像為了兒女勞累的慈父。
她不太知道,什麼是真正的好日子,可是如果要用大姐的命去換幾盤肉,她不稀罕!她寧可一輩子都不知道肉是什麼滋味。
她討厭這個家。
她覺得噁心。
大姐嫁人的時候十三歲。
死的時候,十三歲。
不見人間繁花。
不得良人。
就在枯井中變成腐屍。
連個墓都沒。
這一年,大姐十三歲。
二姐,十二歲。
她,十一歲。
然後。
爹孃照樣生孩子。第二年,新生嬰兒的啼哭聲響徹天地,給爹孃帶來了新的希望。她看著那個用散發著臭味的布條裹著的孩子,心裡沒有一絲絲的波動。
對有的家來說。
新生兒的出生,是喜事。
在她眼裡,是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