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嘔人了。
她是真理解不了,當一個守財奴有什麼好的,“最讓我受不了的是,我在路邊看見個乞丐,順手給了二兩銀子,他竟然從人家乞討的碗裡撿起來,心安理得的拿走。”
簡直!
她當時就覺得好丟人。
路人頻頻向她投去詫異的眼神。
讓她臊的慌。
她沒忍住問了他,為什麼要這麼做?
他是怎麼回的,說,但凡是人就該自食其力,不應指望他人的施捨。一味的給錢,只能助長其懶惰自私。
理由冠冕堂皇,聽起來特別的對。
但是。
不讓給乞丐,他自己卻拿走了錢。
這算咋回事?
他拿走她的錢,絕口不提歸還的事,這叫哪門子的自食其力?
邀星盯著燭火,目光中藏了幾許的怨,“依我看他就不該找女人談情說愛,他那麼愛錢,應該抱著錢過日子。睡覺的時候,床上撒滿錢,親一親銅板銀子銀票,幾個月都不必擦嘴。”
她說著停著。
很快的。
喝完了一整壇。
毫無醉意。
小和尚已經見識過她的酒量,也不覺得奇怪。見她抱起他面前的那壇,繼續倒酒,他一言不發。他實在是遲鈍,不知道說什麼合適。
感覺聽來聽去都是她的傷心事,他問一遍,豈不是在逼著她回憶不痛快?他不想那麼做。
她願意說。
他就聽。
他不會再深問。
邀星絮絮叨叨的說了很久,慢慢的覺得眼皮有點重。晚上本就是該睡覺的時間,她又一連數日沒怎麼好好睡過。終於抵擋不住綿延不絕的睏意,頭一沉,趴在了桌子上。
小和尚驚了。
還是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