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星手扣在碗口,“現在想來,那人實在是討厭。酒樓的菜品漲價了,比平常貴了四十文。他覺得是我在撒謊,偷偷花錢買了其他東西不告訴他。怪我花錢沒節制。”
酒樓菜品漲價是什麼奇怪的事麼?
他自己賣的的脂粉還漲價呢。
就許他漲價,不許別人漲?
她很煩這種,花自己的錢還要有所顧忌,給別人解釋半天的日子。
邀星動了動唇角。
“我只是和他好,圖有個人知冷暖,又不是他圈養的奴才,需要隨便買點什麼都稟告他麼?他未免太把自己當回事了。”
“我自己掙錢自己花,我開心我樂意,他管得著麼?從在一起到鬧掰了徹底決裂,我沒花過他一文錢。”
“我又不窮,何必緊巴巴的過日子。”
小和尚聽的一愣一愣的,莫名的覺得酸澀,“你們……好了多久?”
邀星:“半個月。”
小和尚:“……”
雖然他不太懂這些俗事。
但半個月也太短了。
轉眼間邀星又喝了兩碗酒,“你說這種男人,是不是很煩。明明不缺錢,做生意做的也算小有起色,卻摳門的得不了。”
想起了一樁舊事,她壓下心底的討厭,再喝一碗酒,“有一次一起出去吃飯,我想吃翡翠蒸糕,也才六十文,他非說不划算,讓我換成了苦瓜,還說苦瓜清涼敗火,吃了對身體好。”
苦瓜是好。
但她不想吃。
咬下去,感覺唇齒間有一股化不開的苦味,實在是難以下口。
連著喝好幾口水也去不掉。
她就想吃好吃的。
他非不讓。
“還有一次,我買了一串珍珠手鍊,他覺得我亂花錢,揹著我偷偷賣掉了。我花一兩銀子買的,他賣了五百文,虧了一半。還沾沾自喜,說幸虧賣的早,再晚點就不值這個價了。”
說著,邀星咬了咬牙。
她很喜歡那條手鍊。
珠光瑩白。
還沒戴一天就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