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激凌點頭,一言不發的為艾德續杯。
“所以,”他不動聲色的問,“那個男孩現在找到了嗎?”
“如果找到了我就不會這麼發愁了,”艾德搖了搖頭,嘆了口氣,“我跑了一天,去了所有僱主說他可能在的地方,但是一無所獲,所有人的回答都是——‘不,我不知道他去哪裡了!’”
“那就沒有辦法了。”冰激凌說。
“所以現在我來到了這裡。”艾德將第二杯酒挪到自己的眼前,目光向下,盯著裡面浮動的冰塊,聲音幽幽的像是從很遠很遠的地方傳來,“這裡是僱主說過的,那個孩子最後可能會在的地方。”
“為什麼這麼說呢?”
“他是個不怎麼聰明的孩子,夥計,他曾經在無知無畏的情況下交過一些亂七八糟的朋友,以前經常去一些亂七八糟的地方廝混,甚至還在一些亂七八糟的地方做過一些亂七八糟的工作。當然後來他不再做了,但說不準這和他的失蹤會有那麼一點可能的關聯。”
“你所說的亂七八糟的地方,”冰激凌雙手疊著搭在吧檯上,微笑、平淡的望著艾德,“就是這裡?”
“這可不是我說的。”艾德沒有搖頭也沒有點頭,“是僱主說的。”
“我能問一下,你的僱主是誰嗎?”
“這可不能說。我們這一行有規定的。”
“哦是嗎,可以理解。”冰激凌點頭,艾德看到他衝著一旁不遠處的角落使了個眼色,然後將目光重新挪回到艾德身上,“每一行每一業都有每一行每一業各自不同的規矩,你們有你們的,我們也有我們的。所以,我們為什麼不各自給對方一些方便呢?”
艾德仰頭喝酒,將杯子磕回到了吧檯桌面上,咧了咧嘴角,喘了口氣。“我是來找人的,人找到了,就不會有任何的麻煩。”
“不會有什麼麻煩的。你找錯地方了,偵探。相信我。”
冰激凌說著,將手伸向了櫃檯下面,然後拿出了個什麼東西,什麼金屬製的玩具,在玻璃檯面上磕了一下,發出了清脆的響聲。與此同時,艾德感覺到自己的身後悄無聲息的圍了幾個人。他不用回頭也知道這些人是誰,看來他們這些人的工作讓他們就是不能好好的坐下來喝上一會兒酒了。
艾德舔了下嘴唇,點了點頭。“酒錢?”
“算請你的了,朋友。”
“謝謝。”
艾德起身,整理了一下衣領,將扣自己上,領帶拉緊,然後轉身。旅館中的其他人絲毫沒有注意到這一角落中發生的小小鬧劇,依然聽歌的聽歌、喝酒的喝酒、開心的開心、哭泣的哭泣,醉眼浮誇,不去注意任何與自己享樂無關的事情。畢竟,這就是他們會出現在這裡的理由。
紅唇野犬,一家小小的、位於街角隕石坑裡面的飛車旅館,樣子不太好看,但是很有特點,酒好、歌好、人也好,沒準連房間裡面的檯燈都是紫色鑲金邊的上乘貨,讓人醉生夢死、流連忘返,讓不諳世事的小男孩在裡面來回打滾、快樂的不能自已。
艾德一步一步慢慢的邁上臺階,走到街道上,回頭向後看,那幾位一直將他送出門的壯漢朋友正在轉頭往回走。真是熱情好客的好地方,希望這幾個夥計這一次能夠好好的坐下來把酒喝完。不過艾德自己應該是不會再回到這個地方喝酒了。
“祝好運。”
他望了一眼紅唇野犬絢麗的招牌,然後轉過身,掏出手機,打給了自己在這個城市中唯一一個勉強算得上是朋友的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