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這李氏旗下的這家出版社跟人命掛鉤,只要是跟這家出版社有關係的年輕女子,都接二連三的離奇去世,校花是一位,這新聞上的一名叫“羽蒙”的女子也是一位。
其上,還以當事人的口吻列舉了自己到這家出版社探險的事蹟,文筆斐然,思緒了得,若他來寫《怪哉奇談》,自己一定愛不釋手,再也不會覺得是一份差事,而是一份享受。
羽蒙自己知道,自己跟這家出版社並沒有多大的關係,連同去世,也是分毫關係都沒有。
新聞媒體嘛,總是喜歡抓住一點蛛絲馬跡就大張旗鼓的杜撰、想象,唯恐天下不亂,自己習以為常,以前讀書的時候,自己也是靠編寫獵奇小道訊息賺流量的。
同行遇同行,兩眼淚汪汪。
多多少少會惺惺相惜一點。
但宏才是一名律師,他不會對文字工作者有這份相惜之情。
他圈勾出這麼一段,肯定是有原因的。
羽蒙按著自己磕破的頭,思索起來。
其實也不用多想,他是想找到我去世的原因,他懷疑李氏旗下的那家出版社。
羽蒙嘆了口氣,不知道該說什麼。
很複雜。
你痛恨的人,變成了一個你不該痛恨的人,你懂那種感受嗎?
就好像,你們喝醉了酒亂來了,醒來後只有你記得,你想煞有介事的討個公道,但是人家已經不記得了,啞巴吃黃連,那麼你繼續,是對自己的虧欠,不繼續,是對自己的不忠,怎麼做,都是錯的。
就當是自己做了一個夢,夢裡受到了辜負,一旦醒來,屁事沒有,你再糾結,就是無理取鬧。
所以,現實告訴我,過去,一定需要放下了。
面前的這個宏才,沒有那些缺點,你幫他,也是在為那個夢做救贖。
我這樣勸自己。
手機在這時候響起來。
羽蒙接通,然後結束通話,下了樓,給自己打了一輛嗚嗚叫的救護車。
等大腦停止了一切思索,羽蒙才發現,自己的腦袋生疼,剛剛的意外歷歷在目,但她管不了那麼多,趕去醫院做個檢查、包紮一下,還要趕去處理後面的事情。
萬一身體垮了,用之前的方法,再來個二次復活,剛剛靈兒說可以的。
想起剛剛靈兒那邊的答覆,羽蒙對自己的猜測又肯定了幾分。
自己來了宏才的律所,靈兒一行人就去了宏才之前的住所。
看到靈兒發來的照片,羽蒙斷定,宏才一定是在調查自己失蹤的事情。
羽蒙清晰的看到,那些照片上關於出版社的所有資訊,最後用一個紅色箭頭指明“兇手”二字,指向出版社一個未知的掌權人。
像是偵探片子裡,不知道殺人真兇而用一個問號臉代替,不得不說,宏才搞得還蠻專業。
這世界上那麼多無法解釋的事情,就像感情一樣,難道真的一件一件都去安一些莫須有的緣由,活著的人就會好過一點嗎?
羽蒙不是覺得宏才傻,她很感激,但也還是覺得有些沒必要。
人死了就是死了。
死後的一切行為都是做給活人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