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論君臣。
自然是以帝王之女,為尊。
尋常人締結婚姻,都是嫁夫娶妻,可娶的妻子若是公主,便不能稱“娶”,而應稱作“尚”,意味“尊而尚之”,加上對於公主來說。
除非有多個國家可以聯姻。
否則嫁誰都是下嫁。
所以律法規定,公主兒媳與公婆是同等輩分,婆家應以臣侍君之禮,去侍奉公主,君尊臣卑,大過夫尊妻卑、婆尊媳卑。
甚至講究的嚴格一點。
劉氏該向殷寧昭行禮的,但兩人的關係還沒到撕破臉的地步,平時也不常見面,所以殷寧昭只圖表面和諧,也不會故意為難。
“公主。”
見殷寧昭泰然自若。
劉氏頗為不快,她當小媳婦的時候,可是晨昏定省,日日不落,任婆婆打,任婆婆罵,連吭都不吭一聲。
這公主確實了不起啊。
架子大得很。
要是按照老規矩,早該賞耳光了,但殷寧昭當兒媳婦三年來,連次腳都沒給她洗過,更別說其他的了,嘖嘖嘖。
也就是投了個好胎,有個皇帝爹。
不然的話。
她才不會叫兒子娶這樣的女人呢!
將飄遠的思緒收回來。
劉氏笑得滿臉褶子,跟盛開的菊花一樣,她拍了拍身旁的男人,介紹道:“這是我孃家侄子,大名劉勝寶,如今也及冠了,想在朝廷謀個官職。”
“那就去科舉啊。”
殷寧昭頗為奇怪的看了她一眼,手裡筷子不停,給殷彩夾了塊米糕,見她以為是菜,一口吞下後,表情痛苦的掙扎,顯然是被噎住了。
於是又倒了杯茶。
給她灌下去,又拍了拍背,等殷彩喘過氣來,便不再給她夾菜,轉而拿了壺橘子酒,讓殷彩抱著當糖水慢慢喝。
一系列舉動做下來。
劉氏更加羞惱,若是按自己老家的規矩,婆婆講話時,兒媳就應該立在一邊,規規矩矩的洗耳恭聽,哪兒有坐下的?
還在喂一個不知從哪兒抱來的野孩子。
婆媳三年。
自己平時眼不見、心不煩,但殷寧昭也未免太沒有規矩了,劉氏咬牙切齒,但想到兒子的官職是皇后娘娘給解決的,才勉強維持表情不僵。
陰陽怪氣道:“能科舉就不來找公主了。”
“勝寶這孩子聰明,就是懶得讀,其實是個做官的料,隨便給他安排個三品、四品的官職就行,等他當上了,肯定一學就會。”
“算我這個當婆婆的,求求公主了行不行?”
她自覺已經夠放低姿態。
連“求”字都用上了。
無論如何,哪怕是公主,也應該給她這個面子,況且這又不是什麼麻煩的事情,回宮跟她那個皇帝爹說一句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