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日中天的旭王,一夜之間瓦解土崩。
盧皇后被廢,降為婕妤,移居偏殿壽寧宮,旭王降為陳留郡公,禁足府邸,無令不得離開,形同囚牢。盧嗣業被褫奪一切封號,貶為庶人,所有家產被抄,一律充公。
盧家如摧枯拉朽般毀滅,朝廷在盧家抄獲的資產,摺合白銀近五百萬兩,還不包括日升昌旗下的關北道銅礦,再加上銅礦其身家更是無法計數,令人咋舌!
據聞泓遠帝看完刑部、戶部以及大理寺的聯合奏報後,沉默良久,一言不發便遣散了眾人,罷朝三日。
曾與旭王有往來的達官貴人都惶惶不可終日,不知道哪天查到自己身上,長興官場如被烏雲籠罩般壓抑悽惶。
向來與旭王親近的長興薛家更是一片愁雲慘霧,雖然薛家與旭王並沒有錢財往來,但薛家父子是旭王馬前卒這一事實根本無法否認,而且薛沛杒正是藉助旭王的東風才坐上太府寺少卿的位置。
在一片質疑聲中,御史臺以薛沛杒與盧氏結黨、才不配位為由,對其進行了彈劾。
泓遠帝採納了御史臺的奏報,將其貶出朝廷決策核心,出任正四品洛安府尹,即日離京。太府寺諸事務由李璟風協理。
薛淳樾因發掘興東道銅礦有功,官復原職,回任從三品戶部侍郎。
盧氏一案即將塵埃落定,但大理寺還壓下一事,暫不知如何向泓遠帝稟報。
那便是海州薛家。
與長興薛家不同的是,海州薛家的犯罪證據是確鑿無疑的。
當家人薛匯槿透過與日升昌的業務往來向旭王陣營大肆注資,鼎泰和的盈利進入鼎泰豐錢莊後便源源不斷地輸入到日升昌。薛匯槿對轉移變換之道並不熟稔,所作所為痕跡昭昭、脈絡清晰,不難查明。此事一旦原原本本地呈報朝廷,薛家少不得撈得一個和盧家一樣的下場,即便敬王有意要搭救薛家,但估計也只能保下眾人性命,這副家業必然是保不住的了。
大理寺卿袁肅拿捏不定,又猜不透皇帝的心思,於是向戶部尚書韋應時討教。
韋應時還是能猜透一點皇帝的心思的。
薛蔭首創均輸平準,於國有大功,如今薛蔭才去世十來年,舉國上下還記得他的功勞,而且薛淳樾和李璟風開礦有功,才剛論功行賞,這時候動薛家,難免有薄情寡恩之嫌,皇室向來愛惜自己的羽毛,不會做這種有損威望的事。
但是薛匯槿勾結旭王又是證據確鑿,如果不施懲戒,又有護短之嫌,同樣是有失威望。如果將此案原原本本地呈報泓遠帝,只會讓他陷入兩難的局面,屆時戶部、刑部和大理寺都沒好果子吃。
兩難之下,韋應時想出了一個法子,弱化薛家在旭王結黨一案中的參與作用,把皇帝安放在主動位置。
薛匯槿早先已將他的妹妹薛玉雪嫁給旭王,雖說只是區區孺人,但也是宗正寺記錄在案的皇子親眷,因此旭王與薛匯槿乃是正經八百的姻親關係。如此一來就好辦了,只需將此案視為姻親之間的不當利益往來,弱化其行賄和結黨的成分即可。
民間姻親之間的利益糾紛本就複雜,大多是民事案件,少有入刑的,如此法辦,薛匯槿難免吃點苦頭,但薛家至少是能保住的。如果皇帝認為懲戒過輕,自然會責成大理寺重辦,如果皇帝有心偏袒,自然會御批透過。
案子辦不好是大理寺的過錯,案子辦得好是陛下皇恩浩蕩,怎麼看都不傷天子威嚴。
袁肅一聽,也覺得此計在理,於是把案件的卷宗依此方向再撰寫了一遍,不日即呈報泓遠帝御覽。
大理寺認為薛家與旭王的往來為姻親之間的不當利益糾紛,著撤銷薛匯槿從五品中散大夫散官,科罰金白銀十萬兩,查封涉案的鼎泰豐錢莊,以不正當經營罪沒收所有經營所得,責令海州薛家十年內不得踏足錢莊生意。薛成貴治家不嚴,科罰金白銀三萬兩,責令居家思過,整肅家風。
泓遠帝對大理寺呈報的結案奏章甚是滿意,御筆硃批一下,即成定獻。
海州薛家總算是保住了身家性命,但是也傷的不輕。
為方便透過鼎泰豐向盧家的日升昌輸送錢財,薛匯槿幾乎把鼎泰和的絕大部分盈利都放到了鼎泰豐,現在鼎泰豐忽然被查抄,裡面所有的資金都被上繳國庫,沒有了流動資金的鼎泰和就只剩下一個空殼子,連船工的薪俸都發不出,更別說持續經營了。
薛家經薛匯槿一番折騰後,本就不剩多少家底了,十九家商行剔除鼎泰豐錢莊後剩餘十八家,但薛匯槿只顧鑽營長興官場,連鼎泰和的經營都是墨守成規,哪裡還有精力管商行?因此這十八家商行的盈利狀況也不甚理想,根本沒有多餘的資金供鼎泰和這個巨無霸消耗。
唯一能把損失降到最低的辦法,就是賣掉鼎泰和,保住十八家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