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李晨的答辯狀,姜法官心中也是有了大概。
說實話,當法官這麼多年,他還是第一見到這樣的答辯狀。
以往見到的答辯方向和核心始終是圍繞這被害人與被告人之間而展開…
他這個…
多多少少有點耍無賴了,就是在推卸責任。
你看到了這件事,你沒有管,那就是有罪的,和他們是同夥,屬於包庇犯罪…
“你是一個法學者,又是京都大學畢業的。”
姜法官一臉嚴肅的看向李晨開口問道:“就你這答辯意見中的第三點,曹為其他人不幫忙制止等就是犯罪的言論,你認為合適麼?”
法律上並沒有強制他人的要求,雖然不符合道德標準,但又不能被稱之為犯罪。
姜法官想讓李晨修改他的答辯狀。
為了幫助他人脫罪,強行將其他人的行為歸類為違法犯罪,這本身就違反了法律的底線。
別人看了一眼熱鬧沒有出面制止就是犯罪?
不能這麼算吧。
按照你這個思維邏輯,曹文斌能夠行兇成功也是他人放縱的結果咯?
因為在他行兇的過程中也有看熱鬧的,從你的理論上來看,正是因為他人沒有阻攔才會讓曹文斌行兇成功…
“為什麼不合適呢?”
李晨聞言開口解釋:“咱們從案件開始分析。
在這起案件剛開始的時候,曹文斌不是過錯方吧?
他之所以拿刀殺人有兩種原因。
第一種,其他四人對他的老婆實施侵害行為。
四個伴郎因為喝多了酒,對曹文斌的新婚妻子王瑤瑤實施猥褻行為,他們幾個想要強上王瑤瑤。
也就說,一開始他們的行為就是違法犯罪。
而曹文斌作為王瑤瑤的老公,在沒拿刀之前所採取的方式是勸解,這一點,從婚禮當天,其他人的口供中可以看出。
而其他幾人面對曹文斌的勸阻時不僅沒有收手,反而是藉著酒勁對曹文斌實施毆打。”
說道這裡,李晨一臉嚴肅的看著姜法官開口說道:“關於這一點,其他人傷著的口供中也承認了自己是酒喝多了,才會有如此行為。
我想咱們執法單位不能說是因為他們喝多酒,就去忽略他們在案件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無視他們犯罪事實。
喝多了酒就能夠為所欲為麼,喝多了酒就能去侵犯女性?我想不能吧?”
“第二個因素,他人的行為。
在案發時的情況,有多人在場。
而他們在面對其他四人的違法行為時不聞不問,導致曹文斌孤立無援。
在案件中,曹文斌被幾人實施毆打,理由是曹文斌阻止了他們的犯罪行為。
在這一刻,曹文斌的行為還不是犯罪,他還是受害者,真正構成犯罪的,也不是他返回廚房拿刀的舉動。
我想問一下您姜法官。”
“在面對四人圍毆,曹文斌不是他人對手的情況下,他拿刀想要制止他人犯罪的行為是錯誤的麼?龍國是有沒有哪條規定明確被害人不能拿刀去自我防護?”
“如果其他人不酒後鬧事,那曹文斌也不可能去廚房拿刀,您說對吧?”
“話是這麼說沒有錯,可在曹文斌的口供中,他承認在拿刀的過程中是帶著怒火的,這也就表明他不是不具備防衛的目的。”
聽到姜法官的詢問,李晨忍不住皺起眉頭開口反問道:“姜法官,曹文斌他是個人啊,他有自己的七情六慾,有著自己對是非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