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面打出來是一大堆的*號…
“關於這位網友的故事我們就討論到這裡哈,讓我們連線下一位網友。”
李晨移動滑鼠,新的網友上麥開始分享他的故事。
他是一名業主,最近買了新房找人裝修。
在裝修的過程中,他們師傅的工具被人給偷走了,當時他就很氣憤。
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竟然有如此陰險之人。
他們家有監控,也是檢視了之後才發現,小偷竟然是樓下的業主。
因為當時很氣憤,自己家裡裝修,大家又是樓上樓下的鄰居,你為什麼要上來偷東西呢?
懷著氣憤的心情去找他們理論,誰知道那傢伙死不承認,還出口辱罵他們故意找茬。
“你是動手打人是吧?”
聽到這裡,李晨也是猜到了後續的內容。
“我當時實在是沒有忍住,就給他了一個巴掌…”
提起這件事,他也是萬分的後悔。
“嗯,你這一巴掌,很有可能會讓整個事情的是非對錯顛倒過來。”
李晨聞言也是直言不諱:“對方到你家裡偷東西,你有相對應的證據能夠證明小偷,對方如果死不認賬,你也可以報警,讓執法單位過來處理。”
“我現在也後悔了,然後現在呢他們就是抓住這個事不放,想要問我要十萬塊錢賠償。”
“只是打了一個巴掌的話,應該沒有那麼嚴重。”
李晨開始談起自己的看法:“可以讓執法單位進行介入,走傷情鑑定,之後在研究賠償的問題。”
“我想問一下,就是他先過來偷的東西,我能不能用這個當做理由拒絕賠償?”
李晨聞言則是實話實說:“這是肯定不能的,因為他的行為和你的行為就是兩碼事。
對方入室盜竊,應該交給執法單位解決,你不能自行解決,這是第一個點。
第二個點,你是上門找的人家,性質就變了,這些都是對你不利的點。”
“行吧李律師,謝謝你啊。”
李晨聞言面帶微笑:“不用客氣,以後注意一下,不管什麼原因,你都不能先動手打人,知道了吧。”
“好的。”
李晨斷開連麥,網友們也開始圍繞這個男人的話題展開了十分激烈的討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