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錢?”
“一百萬…”
李晨聞言有些詫異:“她直接問你要一百萬?”
“沒錯。”
“那這就能構成敲詐勒索了啊。”
李晨聞言繼續發問:“她是直接找你要的這筆錢麼?”
“對,她就是直接跟我要的。”
“嗯,如果你不甘心呢,可以找一個刑事律師介入你的案件,可以根據情況看對方能否構成敲詐勒索。”
“我如果找律師介入的話,會不會把我自己給搞進去啊?”
李晨聞言皺起眉頭:“這個東西,如果你當時沒有采取強硬的措施,對方有沒有相對應的證據,是肯定構不成的。”
根據他的情況,李晨心裡已經有了打算。
一個沒有強上的人,被對方誣告甚至與敲詐勒索,他關心的方向卻是自己會不會進去,這很反常。
這種情況,只有一種可能。
那就是對方當時肯定不是自願的,並且留有相對應的證據。
之所以當時沒有鬧,可能是他妥善解決了。
而現在,女方知道自己有了孩子,便把舊事重提。
從另一個方向也能夠驗證這件事,那就是執法部門給她立案了。
女人告他強幹,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又隔了這麼久,執法單位又怎麼可能會給他立案呢?
看了一眼彈幕,不少網友開始圍繞女人的問題開始聲討,說這個女人胃口太大,還有人希望男網友報警把這個女人給抓起來,避免他人踩雷。
也有人站在公正的角度理性分析問題,刨析男網友自身的問題。
身正不怕影子斜,既然沒做過,為啥會害怕自己進去呢?
三言兩語全是別人的問題,卻忽略自己本身的問題,肯定也不是啥好人。
“這位男網友的真實故事告訴我們,在沒有結婚前又或者沒確定要孩子的情況下,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
李晨微笑做出總結:“不然分手後又找了個女朋友,前女友挺著大肚子過來找也是挺麻煩的對吧?”
“不愧是李律師,看待問題的角度就是不一樣。”
“我們在談他有沒有強上,你卻告訴我要戴套?”
“666,明白了,下次一定!”
“戴套不舒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