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鍾時暮眯起眼睛,所有的表情都在告訴她,這就是事實。
宋緋記得,在她很小的時候,發生過一件事。
具體情況已經記不清了,大概是家裡宴請的一位女客人,仗著自家身價不菲,拿鼻孔對另一位一通冷嘲熱諷。
本來吧,這種不對等的交流,在他們的社交圈裡也算常見,可偏偏被出言不遜的那位阿姨是公認的老好人,而更重要的是,她向來對宋緋疼愛有加。
於是,宋緋生氣了。
小孩子有小孩子的報復方法,也不會在意大人約定俗成的臉面問題,所以最後,宋緋一戰成名——
她掀了那位女客人的裙子。
而這個睚眥必報的習慣,至少延續到她十八歲。
因此基於這一點,鍾時暮說的“不喜歡管人閒事”,就顯得有點不可思議了。
宋緋沒說話,目光卻投向了江晴音那邊。
江晴音正背對著她,衝鄒利文連連點頭。宋緋看不見她的表情,只能在心裡猜測,是不是鄒利文說了什麼無可辯駁的話。
這樣一想,她把視線重新挪回來,試圖從鍾時暮臉上找到些端倪。
鍾時暮:“想問我?”
要這麼明白地說出來嗎?
宋緋遲疑一下,點點頭:“他在說什麼?”
“放心,利文說的是實話。”鍾時暮看她臉色仍未舒緩,總算捨得補充了一句,“他們家裡,最近有與市光合作。”
“我猜,應該不怎麼順利。”
鍾時暮笑:“嗯。”
宋緋卻沉默了一會,又問:“我真的不能去?”
他敏銳地捕捉到了她的意思。
“不能”,不是“不”。
鍾時暮可不信就這短短的功夫,宋緋能與江晴音建立起什麼牢不可破的友情,再說了,關於江晴音的實際他也聽說過一二,總而言之根本不是一個擅長勸服人的人。
“你為什麼想去?”
可宋緋直接略過了他。
她在想江晴音剛進“汀蘭”時候的臉,那樣侷促,那樣絕望。她有理由相信,但凡還有其他方法,恐怕江晴音都不會選擇上門來找自己。
那她鼓起勇氣,對她而言,該是多麼為難啊。
宋緋很有同理心地想了一會,越來越覺得自己怎麼著都要去去。
就算,只看一眼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