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衙門接狀子的日子,叫做“放告日”。
清朝法律規定要從民間挑選正直識字良民考選“代書”,一切訴狀要由代書書寫、蓋有官府發給代書的木戳,才可以呈遞。不過民間一般是找“訟師”起草訴狀,再請代書謄抄。放告日這天,衙門發頭梆、開啟大門後,皂隸就在大門兩側樹起“放告”牌,起訴的人們早就在照壁前等候,見了出放告牌,就到東側排隊。待發二梆後就被皂隸領到大堂院落內等待。長官升堂後,跪在月臺下的起訴人就依次從東階上月臺,將狀紙遞交給坐在長桌後的刑房書吏,到月臺中間給老爺叩頭後,再從西階下來,仍舊跪下。刑房書吏將狀紙逐一登記,等到全部收齊,再交給值堂長隨。值堂呈上長官。長官逐張翻閱,並逐個傳喚起訴人上月臺問話。長官要仔細觀察他的年齡相貌是否和訴狀上開列的起訴人情況相符。按照明清法律,除了婦女、官員、有功名的紳士、殘疾人以外,所有的起訴人必須自己親自遞狀。而一些“訟棍”經常替人打官司,這個月冒充張三、下個月頂替李四,長官要仔細觀察是否又是訟棍代訴。看了相貌,再提一些有關訴狀內容方面的問題。實在認為荒唐的,可以當場駁回起訴,不過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問完後即退堂,把一疊訴狀交給內衙的刑名師爺去處理。
刑名師爺還要看訴狀,有的訴狀直接批決,衙門不受理這種事情。有的則要讓調解師出面,也不需要打官司。還有的狀子衙門就收了,准許案件受理。
差押房裡,李國樓就隨著鄔得福一起看著遞上來的訴狀,最多的訴狀都是街坊鄰居為爭奪院子空間這種小事,衙門對這種事情不感興趣,也沒有油水,鄔得福都把這種訴狀放在一起,待會兒要交給調解師處理。
有些訴狀荒唐可笑,也被鄔得福放在一邊,批寫“不受理。”
李國樓只是拿著鄔得福看過的訴狀,一張張翻閱,也沒有多說話,他還在學習階段,多看多聽,不要冒出頭。
李國樓觀看到一張不受理的訴狀,覺得難以接受,便拿著這張訴狀,問道:“鄔師爺,這麼卑鄙的小人,為何不嚴厲懲罰他呢。”
這樁訴狀,是狀告一名無賴,吃喝嫖賭,欠下妓院二百多兩銀子,有憑有據。最後債主追上門去,那名無賴把一隻拇指砍了,不承認欠過妓院一文錢。就是賴掉簽字畫押上的證據,可妓院豈能善擺甘休,他們還有人證,一紙訴狀遞到衙門來了。
鄔得福瞧了一眼那張訴狀,微微一笑,道:“小李子,這種案子最會帶壞人,最好不要讓老百姓知道世界上還有這號人。再說妓院一定在這小子身上賺到足夠的銀子,不然怎麼肯讓他寫欠條嫖呢。所以那就活該妓院倒黴,衙門犯不著討這筆風流賬。證據既然砍掉了,那就算沒有證據,至於人證,那全部是原告方的人,做不得數。”
李國樓覺得鄔得福說得有理,點點頭又開始看其他訴狀。
李國樓又看到一隻血手印,鮮血淋淋的按在訴狀上的畫押處,那不是用紅泥按上去的指印,那是用人的鮮血。這張訴狀埋沒在不受理的卷宗裡,讓李國樓難以承受。
李國樓拿起這樁訴狀,仔細的觀看起來。原告,黃莊婦女黃田氏,狀告本村的村正黃考好,把她唯一的女兒黃茵茵給
拐走了,當地的官府不肯受理,跑到京師裡告狀。這樁訴狀原告是女的,這在大清帝國案件裡,已經算是少的,一般家族裡只要有男人,原告是不能寫女的名字,只有家族裡沒有男人了,女的才能當原告。這就是說黃田氏告黃考好的狀,家族裡沒有人支援,一個寡母來告狀,不由得讓人唏噓。
李國樓拿著這樁訴狀,說道:“鄔師爺,為什麼不受理這樁案件呢?拐賣小姑娘,是要殺頭的。”
鄔得福嘆道:“這種有頭沒尾的案子,我們接手也是無頭案,人已經沒有了,我們到哪裡去找?當地的捕快也去看過了,至於到底是不是黃考好作的案?怎麼查啊,就聽一個寡婦胡說八道嗎?那個黃田氏亂咬人,其實是讓我們再查下去,可我們精力財力有限,豈能再派人去查呢。要是被告黃考好再來反咬一口,我們不是被他們煩死啊。”
李國樓雖然點頭認可,但拿著那張訴狀,笑道:“鄔師爺,反正這兩天我沒事,讓我出城檢視一下吧,我對這個血手印很感興趣,有緣啊!”
聽見李國樓說了一句怪話,鄔得福不由露出笑容,李國樓身上有一種向上的氣質,這是整個衙門裡的人所沒有的。
鄔得福搖頭道:“你要想吹西北風就去吹吧,那個原告現在還在外面候著呢,你自己去和她說。籤令!我現在就給你,到時吃一把土回來,不要怪我啊。”
李國樓拿著籤令,往兜裡一塞,樂呵呵道:“謝謝您嘞,我就知道鄔師爺局器,回來我給您帶只野鴨。”
鄔得福回道:“小李子,你不要被野雞套住,叫我去救你哦。”
李國樓尷尬的一笑,鄔得福已經把他住的地方有暗娼這種事也查探清楚了,他在京師的一舉一動,已被鄔得福查了個底兒掉。
李國樓見不得人受窮、哭訴,看見黃田氏跪在他面前磕頭,於心不忍。他還有私事,中午要陪陳香芳請李叔李經略吃飯,這種公私兼顧的做法雖然有點不上道,但李國樓做的問心無愧。
李國樓算了算時間,帶著黃田氏來到西側的一間房,那裡都是來衙門辦事的人。讓黃田氏在這裡等他,下午一起到黃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