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問題來了。
七篇八股文如果算一百分,有沒有佔分比高的那一篇呢?
國家規定……沒有,一視同仁。
但徐鶴相信,只要是人,就有做事的規律可循。
因為四書題一向比五經題更受重視。
故而七篇裡面前三篇更加重要。
再分析前三篇四書題。
首先,第一篇肯定是最重要的,考官對你的第一印象嘛,第一篇做不好,後面就算你再牛逼,人家主觀覺得你不行,那你行也不行。
好,第一篇優先順序調到最優先。
再看第二篇,一個人做文章,第一篇全副精神,第二篇寫熟了,便有筆隨之妙,第三篇靈感就枯竭了。
如果按照平時的順序,先寫第一,再二、再三。
簾官讀卷,每況愈下,索然無味。
但如果自己將第三篇和第二篇換一下寫作順序呢?
考官看到第三篇時,見文中妙筆連連,那肯定重新振作興致勃勃,毫無委頓之態,那麼文章……則售矣。
想到這,徐鶴已經知道了自己的寫作過程。
時間緊迫,他將三篇文章按照一三二的順序依次排開。
第一篇,《必也使無訟乎》……出自《大學》。
第三篇,《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出自《中庸》。
第二篇,《為政以德》……出自《論語》。
好傢伙,三題考了三本書,不帶重樣的。
第一篇的《必也使無訟乎》全句是……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題取全章最後一句,但這題也出現在《論語·顏淵》中。
孔子曾為魯國大司寇,相當於後世的最高法官,他的事項提倡德教,所以有【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的觀點。
朱熹對這句的註釋是“蓋我之德既明,自然有以畏服民之心志,故訟不待聽而自無也!”
意思其實很簡單,無非是儒家的那老一套,只要搞懂了聖人的那一套德教的哲學思路,那這種題目手到擒來。
徐鶴直接在稿紙上破題道:“訟有不待聽而自服者,為政者實使之然也。”
什麼意思?
有不用審理又能讓老百姓順服的時候,這其實都是當政者的政策使它實現的。
寫完後,徐鶴對自己的破題十分滿意。
所謂“國雖治不能去刑,主雖賢不能廢法”,法律是一個社會的絕對必要,同時,國家的法律應該廣泛宣傳,讓老百姓知法懂法,這樣君子懷刑,小人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