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中,徐浩聽到這件事,臉上露出震驚的神色。
不過,隨即他又收斂。
沒有遺書,再加上受害者的傷害狀況,以及時間點,大概能確定兩起自殺案,為同一起謀殺案。
“受害者孫苗,受害者張鄭,兩個人都有個家。”
“孫苗,年齡二十三歲,高中文憑,幾年前下崗,隨後並未再就業,一直靠著之前的存款養活自己,家裡有父母。”
“張鄭,年齡三十七歲,初中文憑,下崗狀態,有個七歲的孩子,有個三十五歲的老婆,不過已經離婚,孩子跟著母親,家裡有父母。”
“這種人連遺書都沒有留下就自殺!?”
徐浩眉頭皺起,他掃視了一眼桌上,自己從檔案室調來的受害者資訊。
兩個人,並不能說家庭幸福,也不能說並不幸福。
算是普通家庭。
並且性格方面並沒有什麼明顯的缺陷,從鄰居口中也知道,他們並不會進行所謂的家暴之類的事。
尤其是孫苗,二十三歲,心態還很年輕,正是愛玩,尋刺激的年齡段,怎麼會冒出自殺的念頭?
如此,便符合了徐浩之前的猜測。
有人逼他們跳樓!
那麼,問題來了.
這個人是誰?
為什麼逼他們自殺?
目的是什麼?這麼做,能為兇手帶來什麼好處!?
“案發現場,有沒有第二人曾經存在過的線索!?”
猛然的,徐浩將目光看向兩人。
不管是誰逼的,為什麼逼對方死。
重點是.
對方‘能逼死人’!
網路上的戾氣很足,稍有不慎就會被人逮著一頓亂噴,這種情況下,就算噴的再厲害也不會跳樓。
逼人死,這三個字完全不是寫出來這樣輕飄飄的,想要實現,很難很難!
首先,身體的自我保護機制便不允許自己自殺。
一個人的求生本能,可不是平常人能想象得到的。
就算身處絕境,只要不想死,那就會做出掙扎,做出一定的反抗!
但受害者卻沒有進行反抗。
甚至,在屍體上來看,對方完全是‘自願’從高處跳下!
這就有點奇怪了。
沒人推,就算兇手話語再犀利,你不想死的情況下,他說什麼你才會跳?
而且
“現場並沒第二人曾存在過的線索,沒有任何證據,能正面現場曾經存在過第三方人員。”
李響搖了搖頭,他嘆著氣說道。
沒錯,現場沒人.
一個人,被人逼到跳樓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