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要有他們簽字的悔過書。
並且每個月,都要寫一份懺悔書,糾正錯誤思想,為殷商天子效忠。
費仲表示,可以採取“以錢換刑期”的辦法,促使三王積極勞動,籌措錢財,進行贖罪。
這其實是變廢為寶,利用犯罪者為殷商創造價值。
總不能這些人犯罪者,還好吃好喝地伺候著,安逸一生吧?
當然,這僅僅是費仲的建議,還需要東罰組建審判庭研判之後,產生新的判決。
不過,就目前來看,東罰認為,依照費仲的建議,沒有明顯問題。
死緩,就是給了罪犯一個認罪改過的機會。
變成有期徒刑,也是合法的。
這也能體現殷商法律積極向善的價值導向。
實際上,費仲的建議,就是帝辛的授意。
在過來和東罰討論之前,帝辛就已經和費仲提前討論過了。
“大王,是要赦免三王嗎?”
“不。不能赦免。殷商法律並沒有這項支援。”
費仲經過試探,終於明白,帝辛是要榨取三王的利用價值。
三王是政變的罪魁禍首,既然要活命,就要付出一些代價。
而這些代價,最好就是自由和錢。
子啟雖然保釋在外,但行動受限,不能脫離司法部的視線。
比干和箕子還要繼續在羑里再教育學院服刑。
只不過,要給他們一線出獄的希望。
但這線希望,要讓他們拿錢來買。
“費仲,你親自操作。那三位若想減刑,就要付錢。”
“大王,如果他們想買掉所有刑期呢?”
“子啟可以出獄,但另兩個不行!那兩個的底線是五年。”
“知道了。”
這也就意味著,子啟,有可能在多年後,買掉所有的刑期,恢復自由。
但是比干和箕子,只能不斷花錢減刑,而且當減至五年的時候,就不能再減了。
現在,比干和箕子,已經服刑一年,按照費仲制訂的方案,他們還要至少服刑十年。
十年的時間,足以殺死任何人的勢力。
到時候,即使比干和箕子出來了,也是債臺高築、窮光蛋,掀不起大的風浪。
而且,隨著時間的流逝,三王之亂的影響也會漸漸消弭。就算釋放三王,也不會遇到太大阻力。
這就是帝辛對三王的安排——拿錢換命。
至於三王是否真正悔改,那不重要。
即使他們再度反叛,帝辛也有能力、有信心將反賊再次鎮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