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歸說,明月還是喜滋滋的打了一盆熱水過來,在李雲霆身旁坐下。
“啊,有水泡!”
襪子一脫,突然發現兩個腳底板各有一個指甲蓋大小的水泡。
“老雲,怎麼辦啊!好大的水泡!”
明月把腳放進熱水裡,抓住他的手,嬌滴滴的喊道。
“疼嗎?”
李雲霆皺眉,心疼的問道。
“現在沒有知覺,等會爛了肯定很疼。”
“你先泡腳,餘下的事交給我。”
李雲霆把她的小手輕輕拿開,推著輪椅來到窗戶邊的書桌旁,開啟抽屜,從裡面一個紙盒裡拿出針線和打火機。
“你抽菸?”
明月不解的問道。
“不抽。”
李雲霆把輪椅推到她身旁。
俯身,把一隻白皙修長,如藕芽般的腳拿起來放在膝蓋上,然後輕柔的用毛巾擦乾水漬。
明月有點不好意思,只是紅著臉看向他,“你要做什麼?”
“用針線穿過你的水泡,這樣就不會潰爛,明天就好了。以前我們在部隊越野時就是這麼做的。”
好美的腳趾頭,真想親一口。
突然,李雲霆被自己猥瑣的想法給無語到了。
為了緩解尷尬,立刻大力的捏起腳底穴位來。
“啊~”
明月疼得失聲尖叫道。
右腳都麻了。
“對不起,我太用力了,要不我試試力度,你說可以就可以。”
李雲霆趕緊鬆手,生怕再次弄疼了她,心裡卻恨死自己了,丫頭是個小姑娘,又不是部隊裡的糙漢子,怎麼能使這麼大勁呢?
“沒事……就是有點酸爽。你剛才說用針線從水泡中間穿過去,會很疼嗎?”
明月捶了捶腿,示意他繼續按。
“不疼,因為大水泡在戳爆它,或者穿過去時,是沒有知覺的,應該是後知後覺的痛。”
李雲霆簡單明瞭的說道。
“那行,你穿吧。我決定了,擇日不如撞日,明天就搬過去。”
明月把另一隻腳也放在他膝蓋上,閉上眼睛說道。
以前在明家,雖然天天要擦桌子掃地,買菜做飯,可也沒走過這麼遠的山路。
至少那是省城,條件還是可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