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毆打丈夫,如果丈夫告發,則罪加三等,如打死了丈夫,妻子會被斬首。”
一個小夥子“嗷”了一聲:
“天神老爺啊,像我阿孃那種,有事沒事都要捶我阿爹一頓的婦人,來大唐豈不是要坐牢的!唉喲,我回仙居城可要給她好好學一學。”
打得過男人的婦人還是少數,更多的小子想到的是自家的姊妹。
設身處地的想一想,要是嫁出去的姊妹,被家暴後還不能受到國法律令的制裁.
不能再想,想下去,他們的拳頭都硬了。
還是咱們新南越國好,生命權,就是公民最高的權利!
除了戰爭和正當防衛,在任何情況下,不管是誰,致人死亡的,都要接受律法的制裁。
更有王子犯法,與民同罪的律令。
強調的是:生命面前,人人平等!
學霸沉默了幾分鐘,又繼續放冷槍:
“除了十惡之罪,大唐的律法還有許多。
就比如,根據婚法規定:家庭財產由家長統一支配,子孫不得私有財產。如若子孫私自動用家庭財物,處以笞十至杖一百的刑罰。”
做孝子賢孫不難,但,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新南越國所有成年人,都是有公分賬戶的。
他們上班領工資後,一般都會孝敬爹孃一半,再留一半做今後自己小家的購房資金或平時交友零用等。
花自己辛辛苦苦上班掙來的錢,還要衙門被打屁股?
爹能忍,孫不能忍也!
此外,讓年輕小夥子們遺憾的事還有一樁。
有不少小夥子還巴巴的盼著,就想在旅遊的時候,順便給爹孃帶一個媳婦兒回家去。
大唐的女郎膚白貌美,他們中意得很。
但是吧,唐律有規定。
外國官員來大唐出使,不能私自與官員或百姓之家的女郎結親。
不是官員也不是偷越國境的不法人員,娶漢女為妻也是有條限制的。
那就是,不準帶回國內!
如果帶回國內,無論是女子還是外國人都要治罪,需流放兩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