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初步篩查,昨天,4月10日,外來單位人員和進入尉遲革命辦公室彙報過工作的人,全部被集中起來。縣政府一樓會議室成為臨時詢問點。已經證實:縣農機廠採購員呂鵬,縣中華飯店經理龔志鵬,城南貿易公司經理肖振在5點半下班前離開政府大樓,並且在6點至8點有不在場證明,他們的嫌疑先被排除。剩下臨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仇任華,已經派人過去問話。向尉遲革命彙報過工作的一共有4人,也全部有不在場證明。現在,只有門衛李大山無法提供不在場證明,他說他一直坐在門衛室裡面等待交接班,除了關燈時間。同事向學軍親戚家擺酒,昨天下午請假半天,到晚上9點多才回來。而且喝得醉醺醺的,所以他一直在頂班。這只是李大山的片面之詞,無人給他證明關完燈後他一直留在門衛室。
百貨商店負責送水的是個小夥子,很瘦,臉黑黑的,話說得不很流利,他報了基本情況:張啟東,20歲,縣觀音閣鎮坪裡村人。家裡窮,在縣城謀生計。百貨商店老闆是他遠房親戚。
“幾點到政府大樓門衛處登記進去的?送了多少桶水?”這些資訊門衛室登記本上都有,但高閣想看看對方是否還記得清,或者門衛登記是否認真。
“3點半,準時,每次來都差不多。二十箱,二百四十瓶。”張啟東回答,他記得很清楚。
和記錄本上登記的一樣。
“幾點鐘離開的?”
“搬到四樓雜物房,兩箱兩箱搬,搬完就走,20分鐘,3點21分離開。”
“為什麼離開時不登記?”
“經常來,習慣了,都不登記。”
“離開以後去了哪裡?”
“回商店,取水,送水。”過政府接受問話時,商店老闆讓他把記錄帶上了。高閣翻開記錄,離開政府後,張啟東先後給四家單位送了水。
“晚上6點至8點,你在哪裡,做什麼?”
“6點半開始吃飯,吃完飯幫商店清理貨單,一直在商店到10點鐘關門。”
商店老闆為此做了證明,商店另外一個做工的也做了證明,沒有漏洞。張啟東有不在場證明,沒有作案時間,也沒有作案動機。問話時,高閣仔細觀察過張啟東,他有點慌,但這可以理解為被警察問話引起的。
全部都有不在場證明,除了門衛李大山,難道人是他殺的?但是,作案動機是什麼?他只是個門衛,與縣委書記沒有利害衝突,而且,書記剛上任不久,彼此之間沒有宿怨。他沒有理由去殺他,高閣這樣想。
這時劉得寶敲門進來,他們有發現,在圍牆外邊的一棵樹幹上找到不明腳印。
問話暫時結束。
副局長屈兵,鄭南司,高閣跟著劉得寶來到現場。圍牆外面種著香樟樹,長得很高,有一棵長到兩米多的地方,樹幹突然向圍牆內長去。
在樹幹下的腳地上,首先發現腳印。鞋頭朝外,鞋跟朝內。春季雨水多,圍牆外沒有硬化,腳印比較明顯。這一段圍牆外是田野,基本沒有人來。樹幹上也有腳印,鞋頭朝上鞋跟朝下的有,反之也有。
“很明顯,兇手是從這裡出入政府大院的。”鄭南司雙手抱在胸前說。
高閣蹲在地上湊近看,又站起來仔細觀察樹幹上的腳印,“阿寶,把尺子拿過來。”
劉得寶知道副隊長要量腳印的尺寸。“兩個尺寸,大小不一樣。”
“什麼意思?”政府辦主任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