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軼心中暗笑:這胖老頭到哪都不吃虧。
“對了,馬義的團隊已經開始辦轉所手續。他的辦公室還是原來那間。下週就搬過來辦公了。
還有,春節前,你跟我去見幾位老客戶和領導,以後慢慢的我就把資源都交給了你了,好好幹。”萬可法看向他,眼中滿是期盼。
“咱們不是說好了年中再說嘛,我這還沒準備好呢……”方軼又想施展拖字訣,萬可法沒給他機會:“你可別這麼說,我當年當律所主任時也沒準備好,不是一樣幹了幾十年。”
“行吧,這事往後放放再說,什麼時候去見客戶,您提前告訴我哈。”說完,方軼起身離開了辦公室。
他如果再待下去,胖老頭肯定會囉裡囉嗦的說起來沒完,勸他及早接手律所。
不一會兒,杜三娘走了進來,坐下後低聲問道:“怎麼樣?”
“這傢伙賊著呢,沒吐口,但是也沒反對。我先把資源對接給他再說,只要上了套,就由不得他了。”萬可法笑呵呵道。
“這方軼也真是的,其他人都搶著當律所主任,他倒好,往後退。不行,你還得使點手段。”杜三娘說道。
“嗯,咱們都歲數大了,力有不逮。只能靠他們了。”萬可法嘆了口氣。
……
“杜律師,還在忙?”周穎拿著茶杯,從飲水機處接水回來,見杜庸和程都坐在一起拿著案卷在低聲討論著什麼,便順口問了一句。
“嗯,春節前最後一個開庭的案子。後天開庭。”杜庸伸了個懶腰說道。
“什麼案子?”一旁正在吃蘋果的雲喬伸著脖子問了一句。
“是個街頭‘拋物行騙’的案件。”杜庸回道。
“街頭‘拋物行騙’案,啥意思?”雲喬愣了一下問道。
一旁正在聊天的宇文東和曹永正也看了過來,職業病又犯了,聽到有新案子就想打聽下。
“所謂的‘拋物行騙’,我打個比方你們就明白了,比如在大街上你正走著,前面的人突然掉下一疊錢,旁邊過來一人撿起就要與你平分,然後趁機騙取你的錢財,這就是典型的‘拋物詐騙’手法。
時至今日仍有不少騙子採用‘舊瓶裝新酒’的方式,利用路人貪財的心理最後騙取錢財。反正不管騙子的方式怎麼變,如果不貪小便宜就吃不了大虧。”杜庸解釋道。
“那這種犯罪,是不是都構成詐騙罪?”周穎問道,以前她聽說過杜庸說的這種騙術,但是一直不知道這就是‘拋物行騙’。
“這可不一定。就比如說我們要開庭的這個案子吧,一共涉及四個罪名:搶劫、詐騙、盜竊、信用卡詐騙。
因為這四個罪名在構成要件上存在部份交叉,而且我們辦的這個案子事實認定又比較複雜,致使本案從偵查到起訴出現多個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