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格“換了一張臉”後就一直想著向那個打中他臉的FBI復仇。
為此不得不動用自己在CIA的最後一點關係,才查到了那晚去那個碼頭執行任務的兩個探員,湯姆和約翰。
一個白人和華裔組合的黃金搭檔,約翰是白人也就是那個差點被他死的快要禿頂的面部髮根濃密的那位了,將頭髮移植到臉上也不知道怎麼想的。
羅格想報復的湯姆,雖然都是華裔,但是對羅格來說,華裔的身份一直是他痛恨的,他就應該是美國人。
柳川那個老傢伙雖然膽子不大,這麼多年都不敢踏上美國國土一步,但是掌握的資訊渠道確實不可小覷。
CIA都查不到湯姆的住處,這個黑幫頭子居然能夠查到,也不知道賄賂了哪個FBI探員。
羅格不管這些資訊柳川四郎是怎麼得來的,他只想報仇,不管是誰,只要觸怒了他就得付出代價,以前的那幾個同事就是在某個笨蛋長官的指揮下要把他帶回過上什麼軍事法庭,不然他也許可以考慮只是廢了他們而不一定殺人。
羅格覺得自己夠仁義了,特工在國外執行任務哪有不殺人的,居然會因為殺人而被內部清理,真是可笑。
用一些這些年掌握的情報讓CIA放棄了對他的追殺,也因為CIA的服軟,羅格變得不可一世,連CIA這樣的世界劊子手都束手無策,關鍵時刻還能扯他們的虎皮,為柳川辦起事來自然無所畏懼。
就是這樣的心態變化下,讓羅格對FBI這個本就跟CIA不對路的部門更加沒有任何敬畏之心。
湯姆打傷了他,就要做好滅門的準備。
可是羅格潛入進這個房子,卻沒有看到任何人,如果不是看到臥室床頭掛的結婚照上的男人跟記憶深處那個匆匆一瞥的身影逐漸重合的話,他都要懷疑這是不是CIA串通柳川做的局陷害他的了。
這不是沒有可能,能真正搭上CIA這條線,他這個叛逃特工的命有算的了什麼呢?
既然確定了這就是仇人的家,羅格也就不著急了了,他不知道他要殺的這一家三口如今都不在舊金山而且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
柳川四郎的情報再厲害,還做不到對FBI的部門情況瞭如指掌的地步。
羅格以為湯姆一家第二天或者第三天會回來,那麼只要留在這裡,反正有吃有喝的,等他們回來剛好還可以給這一家一個“驚喜”報答他們。
就在這個時候,外面有車駛來,不論是以前的特工身份還是現在的殺手身份,都需要他保持一個極度敏感、謹慎的狀態。
這種狀態是他這種人必須具備的。
當發現汽車停在門口,車上的人下來而目標就是這座房子的時候,羅格是開心的,這叫什麼?瞌睡都有人送枕頭?好像是這麼說的。
等不及要給湯姆一個“驚喜”地羅格,快速而又靜悄悄地下了樓梯,裝了消音的手槍就對準門口,只要湯姆一開啟門,迎接他的就是一個裝載著怒火的復仇子彈。
如果一切都按照計劃進行自然很好,可是等了半天只聽到外面門鎖鎖芯晃動的聲音卻不見門開啟。
等的不耐煩的羅格,已經開啟保險準備開槍了,結果聽到了外面的對話,差點氣的羅格又要開槍。
居然是兩個小偷,還是兩個業務不熟練的笨賊,新手害的他白白激動一場。
羅格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準備偷偷離開了,一座房子引起小偷盜竊不算什麼事,要是小偷死在這裡了,那才是麻煩事,要是引起湯姆的警覺了,他還怎麼送驚喜?
雖然槍口上裝了消音,但這並不能保證做到萬無一失。
羅格心思電轉,考慮著接下來如何行動,這般行動後的得失如何,與此次目的是否相悖等等因素,頃刻間全部要考慮到。
等聽到外面因為看不見鎖眼需要手電筒,羅格冷笑之餘就要離開,他本想從二樓走的,以他的身手完全可以做到不被人發現,可才上了幾個臺階後羅格總感覺不對勁。
感覺自己有什麼地方疏忽掉了,這種感覺很沒有道理,來的沒有道理,似乎也沒有道理相信,可是幹他這一行的最相信的往往不是紙上的情報,也不是自己的戰鬥力,更不是一個戰壕裡打出來的戰友同事,而是這些虛無縹緲沒有任何科學依據的直覺。
既然直接告訴他事情不對勁,那麼就是不對勁的,所以轉身開槍,沒有任何猶豫的打光槍裡的子彈,然後快速躲開門口位置在客廳裡尋找任何可以作為掩體的物體。
果然直覺再一次對了,剛剛離開門口位置,門外就有槍響,子彈將本就已經到處是彈坑的門生生在中間打出了一個大洞,搖搖欲墜,完全失去了它原本的作用。
約翰一邊使勁把李斯特往安全地帶推,自己則握著槍,一邊戒備著屋內不知名敵人的突然襲擊:“李斯特,去車子那裡,那裡有通訊裝置,你應該清楚怎麼用。”
李斯特是實習警員,雖然沒有出過外勤,在經驗豐富的老警探面前是個不折不扣的菜鳥,但是最基本的訓練還是要有的,不然查理也不可能讓一個什麼都不會,什麼規矩都不遵守的人進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