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也買了紅本本嗎?就比人家高貴?李愛國心中一陣唏噓。
這幫客商可是一個比一個狡猾,這才幾天功夫,就摸清楚了國人的秉性。
國人還是太好面子,太老實了!
“你繼續。”
“我們去了一趟賣書攤。”尼查氣憤的說道:“那裡的職工竟然要問我們要介紹信,買書也要介紹信嗎?”
“那叫新華書店.算了,你繼續吧,趕緊講清楚,我還要睡覺。”
李愛國覺得依照尼查的性子,再囉嗦下去,就有水字的嫌疑了。
“後來還是那售貨員看出我們是客商,才把紅本本賣給了我們,等拿著紅本本回到賓館,我就發現【格利斯】不見了。”
“不見了的話,你為什麼不尋找呢?或者是讓籌委會的同志幫忙尋找?”
“因為我懷疑是被偷走了。”
此話一出,李愛國的臉色頓時嚴肅了起來。
“小尼查,你的這種想法,有沒有依據?”
“插在腰間的東西,不是被偷了,怎麼會丟呢?”尼查咬著牙說道:“李司機,你可能不清楚,【格利斯】在我們心中的重要性。
特別是我那把【格利斯】,是我叔叔送給我的,是大馬的國寶。
這麼說吧,我可以把命丟了,絕對不會把【格利斯】丟了。”
在我回國前,見不到【格利斯】,我只能把這事兒報告給我叔叔了。”
尼查一改往日嬉笑的作風,臉色嚴肅的在李愛國的肩膀上拍拍。
李愛國此時也明白了,尼查不是在【玩兒】,更明白了尼查真正的用意。
身為客商,尼查完全可以把丟劍的事兒,直接報告給他遠在大馬的叔叔。
由他叔叔施加壓力。
如此一來,影響必然很廣,甚至會給大會蒙上一層陰影。
尼查也不能直接去籌委會報告。
那樣的話,就等於是跟官方直接打交道。
一旦被他叔叔的敵人抓住馬腳,會引來更大的麻煩。
而李愛國即是籌委會的編外成員,又是機務段代表團的正式成員,跟尼查還有一些交情。
這種複雜而特殊的身份,正好賦予他作為中間人的資格。
“小尼查,兄弟謝謝你了。”李愛國站起身道。
尼查笑笑:“你們有位領導曾經講過一句話,叫做【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敵人搞得少少的】,這是一句至理名言啊。”
聞言。
李愛國覺得太小看這個喜歡玩兒的貴族子弟了。
(p,大馬於197年8月摘去了英屬的帽子,三月份的大馬局勢很微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