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陣子,忙著廣交會的事情,他壓根沒有時間靜下心來看書。
這樣下去的話,什麼時間才能霸服?!
只不過剛看一本書,外面便傳來一陣急促的敲門聲。
李愛國捏了捏眉心,放下書本,開啟門。
門外站著的是尼查。
只有他一個人,兩個形影不離的隨從並不在,李愛國不免起了疑心。
“小尼查,出什麼事兒了?”
“這都被你看出來,你不會真是魔法師吧?”
尼查似乎怕被什麼人發現,擠進了屋裡,轉身關上了門。
看到他這幅樣子,李愛國的臉色也嚴肅起來了。
“你被人追殺了?”
“胡說什麼呢!我叔叔可是算了,說了你也不懂。”
尼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左腿翹在右腿上,撥弄著手指頭上的寶石戒指,坐出一個無比囂張。
尼查不明確表示身份,李愛國也裝作不知道。
“你這麼晚來,不會是為了炫耀自己的戒指吧?”
“那倒不是。”
談到正事兒,尼查的臉色稍有地嚴肅了起來,“我丟東西了。”
“??”李愛國。
尼查道:“我叔叔送給我的【格利斯】丟了。”
聞言,李愛國猛地一驚。
大馬巫族人愛佩戴短劍,馬來語稱之為【格利斯】,劍柄用木頭、象牙、獸骨、獸角、銀子做成,雕上一個色彩豔麗的鳥頭,劍鞘上有圖案和花紋,有的還飾上珠寶。
幾百年以來,別具一格的【格利斯】在大馬巫族人中一直佔有獨一無二的崇高地位。
“等等,丟了?那玩意你們不都插在腰間嗎?”
李愛國在初次看到尼查的時候,還真擔心這貨看誰不順眼,抽出短劍攮誰一下。
甚至還跟籌委會提了建議,不允許客商們佩戴短劍,只不過被駁回了。
籌委會表示要尊敬人家的傳統。
“反正就是丟了。”尼查雙手一攤,“不見了,不就是丟了嗎?”
“等等,你先彆著急,把事情講清楚。”李愛國覺得這貨可能是為了玩兒,並沒有太在意。
“咱們在食堂用完餐,我想著去買紅本本.”
“等等,你一個巫族人買什麼紅本本啊?”李愛國覺得這傢伙不老實。
尼查眼神中閃過一絲狡黠:
“你們這邊的人就好這一口。
只要講幾句流利的漢語,再拿出紅本本,喊幾句口號,他們就會把價格降下來。
你還不知道吧,千島之國的那幾個傢伙,甚至還學會了跳舞呢!
為了金錢,出賣自己的靈魂,他們太丟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