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不出現王安石變法失敗的情況,就要有一套完整律法來保障,保障大家的合法權益。
同時,還要防止有人透過職務之變,做出中飽私囊的事情來,任何觸犯律法的人,都要嚴厲懲罰!
至於該怎麼做,具體該怎麼施行,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出調整,並慢慢調整過來!
在施行前,還需要做市場調研,才能制定出一套可行的方案。
“這件事情,並不是朕一個人可以完成的,朕給你們一個月的時間,你們回去好好商議。”
“該怎麼來施行這個方案,並保障大家的權益,你們要是想不出解決方案,可以群策群力,向天下人徵求意見!”
“大家集思廣益,必定能夠解決這個問題,互市推行錢幣交易,關係到外邦人,也可以讓外邦人參與進來,或許能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李璟對三人下達指標,並做出了一定的指示。
李璟很想盡快解決這個問題,儘快改革成功,但他心裡清楚,這件事情不能操之過急,步子邁的太大容易扯到蛋。
所以,這件事情不能急,寧可施行的慢點,也要保證不會出現亂子,就算出現亂子,也要有應急的措施,以及應變的能力!
互市推行用錢幣交易的方式,也關係到外邦人,關係到他們的合法權益,由不得他們不上心。
“臣遵旨!”
劉伯溫三人接下這個差事。
“說完互市的問題,我們重新說回土地改革的問題。”
大唐自開國以來,賦稅方面我們一直沿用北周的租庸調製,自武德二年規定,每丁每年田租,要交納粟二石。
戶調要交納絹二丈、綿三兩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每年需服徭役二十天,閏年加二日的正役。
大唐若不需要人服役,則每丁可按每天交納絹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標準,交足二十天的數額,這樣的方式叫庸。
大唐若需要人服役,每丁除了服役二十天外,要是增加服役十五天,就會免除對方的戶調。
要是服徭役的時間,增加到了三十天,那對方的田租和戶調全免,這一年都不用再交了。
正常情況下,服徭役的時間不得超過五十日,若出現水旱等嚴重自然災害,農作物損失十分之四以上免租,損失十分之六以上免調,損失十分之七以上,賦役全免。
這樣的制度不奪農時,合理解決就業問題,這樣的制度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礎之上。
一旦均田制遭到破壞,這個制度也就實施不下去,隨著時代的發展,舊的租庸調製已不合時宜,只能用新的賦稅制度取代!
李璟想要改變這一切,就必須從農業方面下手。
在農耕社會,小農經濟才是這個社會的主導,農業稅更是朝廷財政的支柱,至於商業稅,屬於可有可無的存在。
有不過是錦上添花,沒有也不會出現什麼問題,反正按照大唐原本財政收入來看,即便沒有商業稅,也能保證大唐的財政正常運轉。
所以,想要拿朝廷財政支柱開刀,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不是隨便說兩句,發一到詔書就能辦成的。
要想改革並取消農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