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丁梧亮背後長了一雙眼睛,這時便能見到諸如孟九郎等人不無嘲弄的目光,簡直已經視他為必死無疑了。
稍懂得點“五聽”的人,這時大約都明白主動權已經盡被薛少尹掌握。
然而陸離卻仍然沒有拆穿,而是一揚手中的供辭:“嫌犯丁梧亮,這是你經王妃盤問,所作供辭,由你簽字畫押,承認故殺鄭遠子鄭康,並企圖將鄭遠一家殺人滅口,然而你卻在庭審時翻供,你可知這意味著什麼?”
當然是晉王屈打成招!!!
可這句脫口欲出的話,卻變成了如鯁在喉,丁梧亮壓根便不敢說出來。
陸離又將供辭拍在案上:“你當日招供道,是因侍妾丁氏受其父丁伍挑唆,告知你鄭遠子鄭康不服管束,誹議晉陽丁苛扣佃農收成,你便帶著丁駟等人,往農莊對鄭康施以毒打,並當著鄭康祖父面前,將其毆殺,還承認後來用了刀匕割喉,這些口供,與鄭遠父陳述相符,你既說你在鄭遠告官之前,甚至不知有此戶佃農,為何卻對案發事實知之甚詳?”
丁梧亮更是啞口無言。
其實他也不是不能狡辯,只要說晉王妃逼迫他在已經寫成的供辭上簽字畫押即可,然而丁梧亮一眼睨見晉王陰森森的目光,這話讓他怎麼敢當眾說出?
他已經是被晉王的狠毒嚇破了膽,就算暫時能脫身罪控,但為此指控晉王妃,將來晉王哪裡能饒得過他?只怕躲去天涯海角,都逃不過晉王的毒手。
再說,鄭遠一介賤民,要說晉王府與他勾結,硬要誣陷他這豪族子,在場這麼多人,也都會拆穿是他在狡辯。
然而眼見有一線曙光,丁梧亮卻又不甘被問刑罪,掙扎道:“少尹明鑑,小民當日之所以招供,是因……是因心生懼意……不瞞少尹,小民的確早便聽聞鄭遠子被毆殺,可這事當真不是小民指使,是丁氏,對,就是丁氏!丁氏因為其父丁伍不平,指使丁駟等人將鄭康毆殺,事後小民得知,因丁氏苦苦哀求,才代為隱瞞,後因鄭遠告官,小民心慌意亂,是欲趁夜威脅他撤訴,不想卻被晉王府兵丁逮拿,小民一時糊塗,為免受更多刑罪,才胡亂招供了。”
隱瞞罪行並非死罪,連從犯都算不上,丁梧亮這時只望能夠息事寧人。
“人犯丁梧亮,可確定你今日當場供辭為實?”
“不敢再有狡言。”
丁梧亮這時倒睨見了毛維等人急怒的目光,但他只以為這位還在氣惱晉王妃早前的當眾質疑。
他當日欲殺鄭遠一家滅口,根本沒有想過會受刑審,當然也不會與眾多從犯串供,再者丁梧亮從前哪有被押受審的經驗?怎會想到老爹會讓丁駟背這黑鍋,而就算他想到,也無法做到與丁駟口供完全一致,陸離將人犯分開詢問,又明知丁梧亮不敢攀咬晉王府,從二人口供中找到漏洞便是理所當然了。
接下來提審之人便是丁伍,他不知丁梧亮說了些什麼,供辭當然與丁駟一模一樣。
這下子別說豪貴子弟,便連馬大叔等平民都恍然大悟了。
陸離這才讓丁梧亮主僕三人同堂受詢,自是不顧毛維的複雜神色,申明主張:“三名主要嫌犯,供辭出入甚大,本審以為,證辭均有隱瞞,丁駟、丁伍聲稱丁梧亮並不知情,然而丁梧亮卻一口咬定他是在為丁伍瞞罪,而原告又堅稱丁梧亮當日在場,為主使毆殺被害者,鑑於丁梧亮竟能供認兇器,與原告陳述相符,故本審支援原告供辭,毛府尹,嫌犯拒不認罪,依律可再施刑訊,今日不能審斷,此案延後再宣結果。”
不待毛維發表意見,丁梧亮先就急了,他可是看得清清楚楚,毛維受了晉王妃喝斥,卻連嘴都不敢還一句,這要是還被刑訊……
賀燁適時大笑兩聲:“甚好,本大王最感興趣之事,便是刑訊了。”
丁梧亮只覺毛骨悚然,竟當著眾人的面,一腳便踢響丁伍:“都是你這刁奴,是你這刁奴慫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