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馬特髮型的流浪漢男人,他的速度絕不能稱呼為人類速度。
亞索第一步踏出的時候,筆直的身軀開始隨烈風若隱若現,半邊剛毅的臉頰隨風扭曲,第二步,健壯的軀體帶著酒壺變得模糊,好像他身處空間的畫素變低了,那是一種更為奇特的扭曲,整個人莫名詭異的變動。
一個關於魔法與風的神奇戲法。
當模糊影子第三步跨出的時候,畫素轟然一聲,突然變成了了殘影,你甚至看不清他在哪,在做什麼,唯可以看見兩丈多高的驚懼狂風漫天捲來,還有耳邊傳來的龍捲呼嘯的絕望聲音。
他已經徹底融為疾風了。
疾風之刃,比風還要快,比雷電還要閃。
重鎧碾壓的強大毋庸置疑,諾克薩斯士兵們的確覺得自己穩操勝券。
是的,他們覺得。
有時候覺得是一種很有趣的東西,覺得是人的大腦在準確與錯誤之間徘徊而做出的判斷,高階些說,我們可以稱其為第六感。
倘若低端來說,就是可以致命的愚鈍!
賦予諾克薩斯人強大自信,可以輕易抵擋百步內魔法彈擊和箭矢的深紫重鎧,在疾風的眼前脆弱的像壓碎豆腐。
或許我們該稱呼他們為可憐的豆腐渣子更親切些。
風魔肆虐,劍劍斬肉,沉悶無聲。
倘若利刃劃開了一絲鮮血,兇殘的疾風就會順湧入進去,絞肉機一般的將創口愈撕愈大,刺鼻的肉沫就像蔥花撒在空氣裡。
亞索無情的碾碎生命,對於敵人來說,這真的是一場慘無人道的屠殺,對於他來說,卻又是名正言順的屠殺。
魂散歸兮吧無極之道!疾風才是吾之歸宿。
亞索深深眷戀這種滋味,他喜歡放肆,正如喝酒,殺人,易大師,鄙人是迷失本性了嗎?
呵呵呵……只要我開心。
當疾風之刃真正脫鞘,再無人可以阻擋這個發瘋的男人了,包括吳文胥。
數百個士兵很快被殘忍殺死,血水和碎肉湧成了骯髒的河流,一條死屍搭成的小山缺口正緩緩積累在眾人眼前。
“兄弟們,和我一起殺出去!”
吳文胥左肩被刺了一劍,正血流如注,他踩著屍體,狠狠地將長刀從那位倒黴蛋的肚子裡拔出來,刀背上還粘著一些糊爛爛的肉腸子,看起來噁心無比。
儘管亞索殺人如麻,一步十人,情況依然很不樂觀,該死的諾克薩斯士兵像蝗蟲似的越聚越多,戰爭的號角在天塹最頂上響起,整個雪格要塞都已經沸騰了!
只要能殺到城門底下,只要用它施展骷炎之殤。
吳文胥揮刀又是將一個腦袋砍飛,腥臭的血灑了滿臉,吳文胥猙獰的抹去眼角粘稠,血氣翻湧忍不住一陣翻滾。
“都給我去死!”
(七點三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