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這天,蒼淵終於又有空了。
早朝歸來之後,他找到了正在房間讀書的潘龍。
“潘少俠,蒼某有一事相請。”稍稍寒暄了兩句,他就說,“之前少俠在江湖闖蕩,涉及幾樁案件。如今案件早已辦妥,若是結案文書能夠得到你本人的簽署,此事就算圓滿。不知少俠你意下如何?”
潘龍笑著點頭:“沒問題,那就走吧。”
這件事他倒也聽說過,江湖中人仇怨廝殺,往往打完了就走——不走,難道等著被別人尋仇麼?但朝廷可不能一走了之,相反,朝廷要負責各種清理和收尾的工作,用潘龍前世遊戲影視裡面的說法,叫做“洗地”。
地要洗、屍要收,事情的來龍去脈要弄清楚。每一場江湖仇殺,最後朝廷那邊都要形成一份卷宗備案。
而如果一個江湖人想要投身官場,或者是想要表達自己對朝廷的支援,那麼就有一種很直觀的表態的手法——把跟自己有直接關係的那些案卷找出來,以當事者或者證人的身份審閱一下,最後填一份簡單的文書。
這份文書並不是什麼“犯罪證明”或者別的用來審判他的東西,而是代表他願意支援朝廷對案件的整理總結。或者說,代表他認可朝廷這個“秩序”。
類似的事情,當初爺爺潘壽就任定豐鎮鎮尉之前,就做過一次。
當時朝廷官員拿出了大概有一人高的卷宗,全都是他闖蕩江湖期間經歷的一場場廝殺。潘壽一份一份地仔細看,一份一份詳細批註,一份一份寫報告,花了足足兩個月的時間,才把這些卷宗處理完。
處理完這些卷宗,就意味著他是朝廷的“自己人”,算是進了體制內。從此遇到麻煩,可以向當地官府尋求幫助——至於能不能得到?能得到多少?那是另外一回事。
當然,有得就有失,天下沒有兩全其美的事情。既然進了朝廷這個體系,日後再有什麼恩怨廝殺,免不了事後補報告。
大多數江湖人不怕揮刀跟人廝殺,卻很怕案牘勞神,尤其是要跟成堆的卷宗打交道,更是讓他們煩不勝煩。
久而久之,除了像是當初潘壽那種想要洗白上岸投身官場的人之外,一般的江湖中人都不願意去朝廷結算自己的那些案子。
潘龍卻沒這個顧慮。
他才闖蕩江湖沒幾年,在朝廷也沒多少案底。想必結算起來,應該也不會很麻煩。
尤其他喜歡掛個馬甲混江湖,真正以“潘龍”身份經歷的案子就更少了——要是朝廷能夠把他那些馬甲都給拆穿了,那也算朝廷有本事,大不了他跑路就是。
潘龍和蒼淵上了馬車,馬車在路上不急不慢地走著,時不時被後面過去的駿馬或者馬車超過。
潘龍看著那些“超車”的人,忍不住問:“蒼御史,你這輛車……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蒼淵有些疑惑地反問:“為什麼這麼問?我的車挺好的啊。”
潘龍指了指一輛剛剛從他們後面超車過去,正大搖大擺行駛在他們的前方,而且迅速拉開距離的馬車。
蒼淵皺了皺眉,說:“按照朝廷的法度,車馬在城中的速度不得超過一個時辰四十里,這速度已經不慢了。尋常士兵急行軍的時候,也不過就這個速度罷了。”
“前面那輛車,一個時辰怕是已經超過六十里了吧?”
蒼淵嘆了口氣:“這是當年太祖時候定下的規矩,這麼多年來,除了在神都城內,別的地方已經很少有人遵守這規矩了。”
他有些無奈地說:“尤其這東南西北四衛城,城中高門大戶甚多。當街縱馬屢見不鮮,有司也管不了……”
正說話間,潘龍突然縱身衝出了馬車,如同一隻捕捉獵物的遊隼,呼嘯著飛了出去,轉眼衝出超過三十丈,衝到一匹不久前超過他們的駿馬前面,將一個差點就要被駿馬撞到的老人抱住,送到了路邊。
那駿馬也被猛地一驚,嘶鳴一聲人立起來,長著鱗片的前腿上陡然生出利爪,卻在馬上騎士的呼和之中被約束住,縱身一躍跳得遠遠的,就這麼揚長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