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出現了新的重大線索,韓彬暫時中止審訊。
如果趙文怡提供的線索是真的,警方找到了那兩件血衣,也就足以給她定罪了。
如果趙文怡提供的線索是假的,那麼繼續審訊同樣沒有意義。
……
翌日上午,韓彬再次召開了案情總結會。
丁錫峰和技術科的馬希文都參加了這次會議。
會議的重點就是圍繞著趙文怡的血衣。
韓彬作為案件的實際負責人,依舊是第一個發言的,他簡單的介紹了趙文怡的審訊進展。
韓彬說完後,王霄接著彙報,“收到了韓隊提供的地址,我帶人趕到了梅新路103號,28號倉庫。在倉庫裡找到了兩件血衣,一件米黃色的外套,一件粉紅色的毛衣。
另外,我檢視了倉庫的監控,1月31號下午五點二十分鐘左右,趙文怡穿著一件米黃色大衣進入倉庫,離開的時候穿了一件藍色的工裝,從這一點可以推測出,這兩件衣服應該是她作案時穿的。
之後,我將兩件衣服交給了技術科的同事。”
馬希文接著說道,“拿到兩件衣服後,我們立刻對衣服進行檢測,米光色的大衣外部沒有明顯血跡,內部沾了不少血跡,不像是噴濺血跡,更像是蹭上去的。另一件粉紅色毛衣血跡更多,形狀呈噴濺型,符合兇手作案的特徵。
另外,我們還對血衣進行了進一步的檢測,在衣服表面發現了趙文怡面板碎屑和毛髮,可以確定是她穿過的衣物。而毛衣和大衣上的血跡和死者肖炳天的DNA完全吻合。可以確定這兩件衣服正是兇手作案時穿的衣物。
除了兩件衣服外,我們還在外衣口袋裡發現了一張照片,照片不是現在拍攝的,應該是一張老照片。我們從照片上提取到兩個人的血指紋,一個是受害人肖炳天,一個是嫌犯趙文怡。照片上的血跡和肖炳天的DNA完全吻合。”
“好。”丁錫峰笑了笑,“有了這個鑑定結果,再加上趙文怡的口供,基本上可以給嫌犯定罪了。案件的具體情況還是由韓彬負責,爭取年底結案,大家都過個好年。”
“是。”眾人齊聲應道。
提到過年,在場的人都是幹勁十足。
韓彬拿到了技術科的檢測證據,可以說已經十拿九穩。
第三審訊室。
再次見到趙文怡時,趙文怡有些憔悴,不過,神色間也多了幾分坦然。
趙文怡見到韓彬後,主動問道,“韓隊,我這個案子什麼時候能判?”
韓彬愣了一下,案件從偵查到判決要經過多個部門,現在還沒有進入結案階段,說這個有些太早了,“按程式來吧。”
“我會被判死刑嗎?”
“那要看你的認罪態度了,只要你認罪態度好,我會幫你爭取減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