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俐的委託人,也就是那名火氣很大的流浪漢,和同室關押的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吃飯期間起了口角發生了衝突,還發生了“肢體衝撞”。
在警察趕到之前,凌俐的委託人已經揍得別人重傷倒地。經初步鑑定,傷者是大腿骨斷裂,目前還不知道傷愈後會不會留下殘疾。
凌俐接到看守所電話時候,好一陣子都沒回過神。
真是厲害了,也就幾分鐘時間就能造成這樣嚴重的後果,她委託人這身手,可真算敏捷矯健的,難怪案發當日能以一敵四。
凌俐一開始並沒有認為委託人傷人,和她代理的案子能有什麼關係,卻沒想到祝錦川聽說這件事以後,異常地嚴肅。
他特意把她叫到辦公室,再三詢問她在會見委託人的時候的細節,其中的關鍵在於確認凌俐有沒有在會見的時候,對委託人做出不恰當的承諾。
比如保證能夠讓他脫罪、或者罪輕之類的?
在祝錦川一步步的提示下,凌俐也細細地回想。
那一次的會見非常簡單,也就是問了問案情,詢問了有沒有可以減刑的情節,再之後,就是凌俐叮囑了他,在看守所要守規矩別亂來,以免影響到後期的量刑——畢竟,嫌疑人的父親時日無多,還想見他一面的。
等篤定自己並沒有任何不恰當的舉止時,祝錦川長吁出一口氣,眉目間有稍微的放鬆。
“我就怕你最近心思不在工作上,出了什麼大的紕漏,被人抓住漏洞攻擊。”他這樣解釋道。
凌俐抿了抿唇,沒有說話,但心裡卻有一絲不甘的。
的確,最近她的工作任務比較輕鬆,介於照顧南之易,她也並沒有主動請纓要求祝錦川給她壓擔子。這並不是她不主動,而是她還在試圖尋找工作和生活之間的平衡點。
然而祝錦川卻先入為主,篤定她開始戀愛了就會忽略工作,讓她有些不服氣。
從祝錦川辦公室出來,凌俐握了握拳。
既然他對她有偏見,對南之易也有偏見,那她要加倍努力地工作,千萬不能讓祝錦川,把她給看扁了。
深夜,凌俐揉揉有些僵硬的脖子,從一堆資料裡抬起頭來,站起身來伸了個懶腰。
她腳底下躺著的米粒古麗被驚醒,同步地抬頭看她,又幾乎同步地放下頭,繼續睡覺。
凌俐彎腰,揉了揉兩隻狗狗的耳朵,輕手輕腳地走出書房,準備洗漱睡覺。
這已經是她連續三晚上加班了。
因為委託人傷人的事件,她手裡的案子,必定會拖下去,在短期內結不了案。
雖然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日子遙遙無期,但不代表,她不能提前做些工作。
比如,聯絡傷者家人進行和解之類的,尤其是,她還透過這次傷人的事件,找到了另外的辯護點。
比如說,委託人那樣敏捷的身手,能拿著把刀以一逐四,能短短几分鐘把一個健碩的男人揍到大腿骨折,這樣的戰鬥力,如果一開始就存心殺人的話,不會除了被害人意外的死亡事件之外,其餘幾人只是皮外傷。
他是留了手的,也清楚意識得到自己出全力的後果,所以可以從犯罪主觀方面入手,爭取把故意傷人,朝著過失的方向打。
只是,她的設想是美好的,還需要大量類似的案例提供審判實踐,以及大量的觀點提供理論支撐。
沒有助理的她,所有事務都得自己親力親為,白天律所太嘈雜,有些需要沉靜下來做的事,只好晚上帶回家自己加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