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稚在餐桌上沒看見沈律言的身影,聽傭人說起才知道他早就出了門。
吃過早飯,江稚先打車去了民政局,在車裡就迫不及待聯絡了陳律師,打了好幾個電話,那邊才接。
“江小姐,不好意思,剛剛在忙。”
“我現在在民政局,你什麼時候過來呢?”
“嗯,沈總已經和我說過了,之前擬定的離婚協議依然有效,我現在過來,您稍等我一些時間。”
“好的,沒關係。”
江稚以前真的恨死陳律師這個人了。
他在咖啡廳說的那些話,到現在她還記憶猶新。
現在想想,陳律師也是公事公辦,履行他的職責。
江稚在民政局等了將近半個小時,陳律師帶著擬好的檔案匆匆趕過來,他甚至還帶了個助理,興師動眾。
陳律師找了個空位,在她對面坐了下來。
“江小姐,您先看看離婚協議。”
許久不見,陳律師忍不住多打量了她兩眼,上次見面好像還是在他委婉的去勸說她做手術的時候。
不對,是她裝模作樣要離婚的時候。
他和她的律師見了一面,現在律師不見蹤影,她看起來比以前更沉靜了。
“好的。”
“沈總說名下的那棟別墅歸您,車庫裡的車也是您的。”
“不用的。”江稚不會拿,也不可能再住在那棟別墅裡。
陳律師笑了笑:“不好意思,這是沈總決定的事情,我也沒法更改,如果你不想要這些,不然你再和沈總商量一下,我們改天再來走程式?”
江稚不願意再拖延時間,她想房子給了她,她可以不回去。
她說:“還有嗎?”
陳律師說:“一些細節都在檔案裡,對了,離婚冷靜期是三十天,不是三個月。”
江稚之前記錯了。
但現在也沒什麼關係。
提前兩個月,自願的前提下也就不牽扯違約了。
她點點頭:“好。”
陳律師帶來的離婚協議上已經簽好了沈律言的名字,字跡乾淨利落,筆鋒走勢一如既往地漂亮。
名字那欄上的幾個字,就像是用刀子刻上去的。
好像字跡的主人寫的非常的用力。
江稚抬起臉,“陳律師,你帶筆了嗎?”
陳律師將檔案袋裡的鋼筆拿了出來,遞給了她。
江稚低頭,在空白的那欄上毫不猶豫寫下了自己的名字,一筆一劃,認認真真,就如同當初和他簽下那張契約婚姻的合同時一樣。
一張紙,兩個名字。
從此,兩人徹底劃清了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