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飛揚的表白信,除了那多圓珠筆畫的小花很漂亮意外,其它地方簡直不堪入目。滿篇的錯別字塗塗改改,但你沒辦法用敷衍的態度,去對待一個真誠的人。
他很好,除了想法簡單一些,其它都很好。我一直有可男兒熱血心,在這之前總想過轟轟烈烈的日子。轟轟烈烈的談情說愛,轟轟烈烈地交朋友,當然現實社會很難滿足我那些轟轟烈烈的願望,所以我曾經很喜歡玩兒遊戲。
我喜歡熱血戰鬥,當陳飛揚跟我講自己那些訓練的往事,我就覺得特別的熱血,也總有那麼幾個時刻,電話這邊的我,是崇拜過他的。
而真正的熱血,只是我們所向往出來的表象,就像戰爭是為了和平,很多時候折騰,也是為了平靜。
回想這些天以來陳飛揚所給我的生活,我會覺得其實一輩子這麼過下去也不錯。正考慮這些的時候,陳飛揚給我打電話,問我看了沒有。
我坐在床上傲嬌,“寫的什麼呀,都看不懂。”
“哪裡看不懂,我說給你聽。”
我說都看不懂,陳飛揚就把信裡的話重新給我背了一遍,並沒有多麼深情與聲情並茂,像我們上學的時候背課文那種背。能說明的問題是,這封信他不知道斟酌了多少遍,自己反覆看了多少遍,已然倒背如流。
我笑,“最後,什麼來我的長街做我的歸人,是什麼意思啊?”
陳飛揚愣了下,“就是,就給我當老婆唄。”
“哼哼,哪兒學來的。”
陳飛揚沒交代,我知道他是一文盲,但文盲也是知道好壞了,也是喜歡縐兩句文化詞出來的。我不會看不起文盲,沒誰天生就想當文盲,尤其陳飛揚這個文盲,是為國犧牲造成的。
“那你答不答應。”陳飛揚熱切地問。
“答應什麼?”
“來我的長街做我的歸人啊。”他說。
我自己笑了笑,“我答應了會怎麼樣?”
“我會很高興。”
只是試探,我說:“要不我讓你高興一次?”
“真的?”
“假的。”
日久能生情,這句話絕對不假。感情是個太複雜的東西,即便真的把心掏出來,都不一定能看清它到底需要的是什麼,很多人其實迷迷糊糊那麼過去,一輩子都沒看清過自己的心,有機會看清的,大多是受了刺激。
我沒受什麼刺激,所以我看不清,我和所有人一樣迷迷糊糊得過且過,只要沒什麼明顯讓自己感覺不舒服的事情發生,就不會嘗試掙扎。
我早看不清自己是怎麼看待陳飛揚的,要說利用,我覺得也太沒有良心。只是覺得,如果真的要選一個人這麼過,陳飛揚就挺好,起碼我找不出一個,必須不能和他過的理由。現在連他不到婚齡這個事實,都被這小子給抹去了。
我並沒有交出答案,只是像每個晚上一樣,入睡之前跟他隔著一道牆打電話扯淡。最開始跟他扯淡,是因為我覺得他有要跟我扯淡的需求,而他幫我這麼多,我連個淡都不願意跟人家扯,太不夠意思。
扯著扯著,就習慣了。
今天我上課,小朋友不大聽話,跟他們喊了一天,嗓子不大舒服,所以不是很想說話,我讓陳飛揚給我唱歌。
陳飛揚有一把好嗓子,唱歌非常好聽,清唱也能唱出那種專業的味道來。第一,他嗓子好,第二,肺活量大,第三,他喜歡。
其實我覺得,陳飛揚這個人才是埋沒了,要身材有身材有模樣有模樣,要嗓子有嗓子,真有那個機遇去打造成個少女偶像,也是有條件的。只是他不喜歡,而且他靦腆。
陳飛揚給我唱了一個小時歌,從周杰倫唱到陳奕迅,從最近流行,唱到經典老歌,“明天我要嫁給你啦,明天我要嫁給你啦……”
我把手機放在枕頭邊上,閉著眼睛默默地聽。
“親愛的,嫁給我。”他輕輕地嚴肅地說。我沒有回話,細細喘我的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