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出京師之前,已經讓何如寵對宋、明兩朝的稅收制度進行比較分析。
宋朝雖然常常被明朝文人揶揄鄙視,但是其在財政收入上還是十分給力的。
當年靖康之恥,宋朝汴京百年積累全部被掠走,正規軍幾乎十不存一,最後硬是靠堆錢苟到了南宋滅亡。
宋元明清這幾個朝代,就屬明朝財政拉胯,這實際上是明朝的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回到宮中,崇禎又召來韓爌、畢自嚴商議。
看向畢自嚴的奏本,首先分析的是宋、明兩朝的田賦對比。
宋朝計量和明朝的不一樣,如果都摺合成明石,那麼明朝有三千多萬石稅糧,而宋朝只有兩千多萬石稅糧。
這點顯而易見,因為畢竟雙方耕地面積的差距擺在那裡。
其次則是工商稅,也就是官府專賣收入和商稅的總和。
在這一點上,宋朝遠遠強於明朝。
首先是酒,宋代實行酒專賣制度,年入超過1000萬貫,是官府的支柱稅源。
而明朝允許民間釀酒,酒稅屬於雜稅,再加上洪武帝對於農民自產的初級農產品是完全免稅的,產量最大的民間酒坊幾乎全部免稅。
除了酒稅以外,明朝還在各個鈔關向大宗貨物徵稅。
但是酒是一個地域性非常強的商品,換個地方很可能就喝不慣。
紹興的女兒紅到了山東根本賣不出去。
陝西的花雕在南直隸也是無人問津。
所以明朝的榷關酒稅收入非常低,畢自嚴在完全沒有參考數字的基礎上,估了一個年入十萬貫,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其次是茶稅。
宋朝的茶稅也是明朝的六十多倍。
首先是在生產能力上,明朝相比宋朝大大萎縮,原本宋朝時川地一年茶產量超過2000萬斤,這才支撐起了茶馬古道的繁榮。
然而蒙古入侵以後,川地十室九空,明朝的川茶產量只剩下不到百萬斤。
還有就是洪武的農產品免稅政策,使得江浙、福建的茶農賣茶也幾乎不交稅。政府對每斤茶只徵稅2.5文,總收入不過5萬餘兩白銀。
最後是鹽政。
洪武初年,鹽政實施的是開中法,就是國家並不直接從鹽專賣中獲利,而是把鹽引,也就是從鹽場領取官鹽販賣的憑證分配給各個邊鎮。
鹽引在各個邊鎮手中,就相當於真金白銀,因為商人有了鹽引可以將食鹽在任何一地發賣。
受到鹽引的誘惑,商人會主動攜帶糧食、絲棉、麥豆、銀兩這些軍需用品前往邊鎮交易。
這種制度的好處顯而易見,鹽引本身都有定額,運輸途中也不易發生丟失或損耗。大大簡約了運輸餉銀送邊,邊鎮再換成物資的費用。
簡而言之就是不給中間商賺差價,邊鎮和商人可以按鹽與實物價格比例直接交易。
但是自明朝中期開始,這一制度便發生敗壞。
首先是邊鎮軍官自己動歪腦筋,比如隆慶帝時,宣大總督王崇古是山西蒲州豪族,結果他自己的弟弟就是大鹽商。
顯然鹽引到了王崇古手裡,有多少能給宣大邊軍,有多少落入他自己口袋,就很難說得清了。
其次則是大量皇親國戚,在發現這鹽引能變成真金白銀後,就不停找機會向皇上和朝廷索要。
權貴每得一張鹽引,便可坐收高利。“一引白得銀六錢,積而千引,則坐致六百金,萬引可得六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