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幣上的地址實際上就是‘黑皮一夥的賊窩。曾老六認為公園裡大叔大媽多,這些人又閒又熱心,他們撿到錢應該就會報警。」
「但他失算了,顯然沒想過並非每個人都是朝陽群眾,扔出去的錢比他偷到的還多,卻沒有一點兒效果。」
「曾老六冥思苦想,就決定鋌而走險。也就是先前小陸說的那樣,學著‘黑皮一夥的樣子,戴著摩托車頭盔,卻故意挑選銀行、醫院、政府機關大樓門口這些監控裝置多的地方作案,目的就是要引起警方注意。穿反光背心,也是生怕警察把他跟丟了。」
「作案後故意鑽進‘黑皮一窩所在的城中村,其目的也就不言而喻,毫無疑問就是想讓警方在城中村進行搜捕,最後將‘黑皮一窩一網打盡。」
「至於他自己鑽進城中村以後,就在裡面利用監控盲區,迅速將電動車藏在角落,蓋上雨衣,然後把反光背心反穿,再套上一件羽絨服,最後就大搖大擺地走出來。第二天白天再回城中村取走電動車。」
李竹道和小吳頗為唏噓。曾老六身世坎坷,不乏聰明才智,甚至敢想敢幹,卻沒有將自己的膽略智慧用在正道上。
派出所民警指了指廟宇屋後:「女死者叫譚甜,24歲,不是本村人,她的身世同樣離奇……」
24年以前,一對外地夫妻來到清河市上班打工,在工作地附近租住了一套房。夫妻二人看起來很恩愛,還有個出生才幾個月的小女孩。看書菈
到了年底,夫妻二人要回鄰省老家過年,就找到房東,說他們回去一趟太難了,要坐一兩天的火車,還要再轉幾趟汽車,最後還要搭乘一趟船,帶著孩子實在不方便,能不能把孩子寄放在房東家裡,他們過完年就會回來。
那個年代的春運著實有點兒嚇人。但凡有過那種經歷的就知道,不說搶票難、搭車難、道路交通擁堵等等,光是擠火車就真能擠死人。
房東是個善良的,體恤旅途艱辛,帶個孩子確實不方便,也就同意了。
夫妻倆千恩萬謝,要給房東錢,說是孩子的生活費,房東不要,說前後也沒幾天,拿錢就生分了。沒辦法,夫妻倆只能預付半年房租。
過完年後,夫妻二人所在的企業開工,員工們也都相繼回來,這對夫妻卻一直不見蹤影。
善良的房東認為夫妻倆興許在老家有什麼事耽誤了,況且孩子還在這裡,不可能不回來嘛。
一直到了夏天,半年過去了,夫妻倆還沒回,房東終於醒悟:這對夫妻多半重男輕女,生的是個女孩兒就不想要了。
於是,房東報警。
當時的偵察技術實在不咋樣,各方面的實名制壓根兒就不存在,所謂的大資料搜查也根本就還沒出現,公安機關偵辦案件主要依靠的就是手腳和腦子。也正因此,許多的大案要案迷案懸案,也大都發生在那個年代。
由於兩夫妻已經走了大半年,警方掌握的線索資訊少之又少,技術偵察手段也相當有限,所以連警察也沒有找到這對夫妻的下落。
但警方透過對夫妻倆原本工作的企業進行走訪,也並非完全一無所獲。
夫妻二人留下的身份資訊早被企業不知道扔到哪兒去了,但領導同事們都說他們不是鄰省人,這對「夫妻」中的男女雙方都有各自的家庭,並且彼此的妻子或丈夫也都來過公司。
他們在房東這裡租房用的也都是假名。那個時候房屋出租,房東們壓根兒就沒有要求租客留下身份證影印件的意識。
房東懵了半天,這到底啥意思?
警方只能言簡意賅地告訴房東:
租你家房
子的這一男一女,本身都是已婚,由於都在外地上班打工,免不了就會空虛寂寞冷,彼此認識以後,那就各取所需,組成臨時「夫妻」,卻沒想到女方的肚子大了,還把孩子生下來了。但他們終究要回歸自己原本的家庭,那孩子咋辦?
然後,警察指了指房東懷裡抱著的孩子:他們想到的,就是這樣辦了。
房東聽完後,更加懵了。
孩子的父母臨走前告訴房東,孩子的姓名叫譚甜,因為他們希望孩子的一生都能甜甜蜜蜜。這對父母有這樣美好的願望,最終卻又不得不拋棄孩子,這實在有點兒「去***」。
房東夫婦對這個孩子也算不錯,管她衣食住行,供她讀書。但房東自己有兒有女,所以沒有認她當女兒。
由此,小譚的身份就很尷尬,只能算是暫時寄養在房東家的客人。
別的孩子,就算是抱養的,養父母也會刻意迴避孩子身世,以免給孩子的心理帶來傷害。小譚不是,從小到大全世界都知道她是被爹媽拋棄的孩子。她自己也知道,沒法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