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丈夫生於亂世,當帶三尺劍,立不世之功。
這是曹焱很喜歡的一句話,他甚至將其引以為激勵自己的格言,對於那種只屬於武將與謀士的亂世,他其實是異常向往的。
百姓安居樂業的盛世,永遠都不是他這種人所追求的,他所希冀的,恰是身在如此混亂的戰場,而戰場,也是他這種人唯一的歸宿。
故而這一場波及整個南地,影響深遠的戰爭對其他人而言,或許是一場史無前例的災難,但在他看來,卻正是他曹焱能夠大顯身手,一展所學的時候。
可他也知道,在這句壯志凌雲,道盡了男兒豪情的話後面,其實還緊跟著一句不算什麼好兆頭的話。
活下去,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這與證明自己一樣重要。
生為一個無父無母的孤兒,如果沒有抓住前一個信念,他是長不到這麼大的,而如果沒有抓住後一個信念,他是沒辦法從玉陽軍三十萬人裡脫穎而出的。
但他絕不想做第二個常定方,如果有可能,他其實更願意留在玉陽軍裡,帶著這些真正的強者,跟天下好好地戰個痛快,若是那樣他還是死在了戰場上,那也認了。
不過大丈夫有所為,亦有所不為。
他雖然不知道他究竟是不是涼國人生的,但最起碼他是涼國人給養大的,他現在所擁有的一切,都是涼國給的,既然如此,他就做不到跟那位素未謀面的大將軍一樣去背叛涼國。
人活一世,總還是得念著些“恩情”的,不是嗎?
他慢慢地睜開了眼,入目的,卻仍是一片漆黑,慢慢的,才終於有物件的輪廓映入他的眼中。他抬起了頭,看向了被層層疊疊的樹葉所遮蔽的天空。
對於外界時間的流逝,他是極其敏感的,說了多久醒,就是多久,無論他再累,再困,他都一定會醒過來。
現在已經是夜裡了,天色已暗,但這正是最好的時間。
這是生在不同的民族所擁有的小優勢,也是曹焱刻意去抓住的一個小優勢。
羅剎族的人眼神非常好,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雖然在伸手不見五指的夜裡,他們的視力也會跟其他人一樣大打折扣,但總歸還是好過一般人的,而在這樣漆黑的夜裡,就這一點點距離的差別,中間往往就是生與死之間的鴻溝。
誰先發現了對方,就是贏家。
他隨手抖掉了身上剛才所沾染的泥土,然後捲起還帶著自己體溫的羊毛毯子,瞬間席捲過來的冰冷感,讓他整個人一下子清醒了過來,他先其捆好了,然後就地丟下,留待之後再取,因為接下來,他們必須要保證己方速度上的優勢,除去必要的東西,其他一點多餘的輜重,都不能帶上。
若不是因為曹焱珍愛這把武器,其實似方天畫戟這樣的重器,在這種情況下,是絕不如一般的長刀更適合輕騎使用的,不過好在他胯下的是火神子,哪怕不以長途奔襲著稱,可那也是與其他有名的神駒對比,其在方方面面,仍舊是遠勝一般的戰馬,與之搭配起來,倒是恰到好處。
他伸手抓過了手邊的兵器,一股熱血油然而生,他站起身來,使勁吹了個口哨,聲音順著夜風,迅速地傳遍了整個營地,兩息之後,樹林裡開始響起窸窸窣窣的聲音。
“原本望風者留下繼續休息,其餘人,準備出發!”
夜裡,一組出自呼延實麾下的斥候小隊,正遊走在燕州草原的高坡之上。
今夜明月隱退,烏雲密佈,整個天地之間,一片昏暗,看起來明日的天氣,應該也不會太好。
因為白天和夜裡的溫差極大,這樣一直迎著風跑,其實三人都已經冷得在發抖了。
“老大,老大!”
其中一人被風吹得連眼睛都睜不開,滿身的怨氣,這時候再也忍不住,突然喊了起來。
走在最前面的那人,卻連頭也不回地便直接道:“不許。”
落在最後面,一直低著腦袋,把臉湊在布條上,用炭筆小心翼翼地寫著什麼的人,也跟著抬起頭喊道:“老,老大,咱要,要不還是避避吧,這風也太大了。”
可不是,本來燕州就因為樹林不多,所以一到了晚上風就特別大,夜裡狂風裹挾著一縷縷寒氣,彷彿有人正在用小刀子把自己的肉給一點一點地割掉似的。
而他們這時候還恰好站在坡上,迎著呼嘯吹過的狂風,就連胯下的馬匹都走得有些艱難了。
走在最前面的那人臉色慘白,嘴唇都變得烏紫了,委實是上頭分發給他們保暖的羊毛內襯都擋不住這份嚴寒,這白天太陽大的時候還好,一到了晚上,可真是難熬啊。
中間那人一看有人跟自己站在同一戰線了,立即繼續勸說道:“你們想想看,咱們出來也有四五天了,哪兒有見過人啊?我可聽說了啊,是涼狗自己那邊出了問題,幽州跟咱們結盟了,不會有人來偷襲咱們的,再說了,咱晚上要是都被凍死了,那一切不還是都白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