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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劉儉在關中,包括河北,還有三河、司州等地進行逐一排查,將所有除去官方以外的輿論渠道通通封鎖。
特別是民間各地近些年由今文系組織的一些對人物評價的榜單以及集會全部禁止。
從今往後,所有的有關宣傳娛樂的榜單,或者是集會活動,雖然可以重新開啟,但是一定要在地方政府備案,同時要有地方政府對內容進行把控。
朝廷在地方和中央分別設立了宣傳官署的管理部門,對民間所有的輿論渠道的導向進行整改。
也就是說,從這一刻開始,劉氏政府要對大漢超多的輿論渠道進行徹底的掌控。
從今往後,地方宣傳將成為政府的喉舌,不再成為私人的輿論工具。
這一舉動在民間引起了一陣軒然大波。
而且受到的阻力非常的大。
畢竟宣傳輿論渠道是地方今文系士族百多年來累積起來的最有利的武器之一。
如今朝廷直接就要沒收了他們的武器,這豈不是等於就要動了他們的乳酪?
試問這些家族怎麼可能容忍?
但問題是,河北方面經過十年的發展,已經不用往昔,大公報自從在河北興起以來,屬於河北本地望族的輿論渠道本來就所剩無幾,想要在河北境內肅清這些東西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或者說河北境內本來就已經沒有多少屬於私人的輿論渠道了。
而眼下,關中境內經過叛軍的一番劫掠,再加上幾場大的戰爭,地方動盪,百姓流離。
如今,關中境內好不容易歸於平靜,而劉儉在這個時候突然要掐斷地方的輿論渠道,關中和司州境內的今文系士族根本沒有足夠的實力反抗。
戰爭拖垮了他們的資源和勢力。
但凡有反抗的,不遵命朝廷命令的,全部由朝廷直接制定嚴格的法律論罪。
當年在河北制定的《冀科》,經過這麼多年來在河北的實施與更改,其律條已經相對於完善。
相比於大漢朝現在使用的漢律,《冀科》的法律經過這麼多年的完善,其律法更適用於現在新建的大漢朝帝國。
為了能夠讓國家更加有序的運轉,劉儉的丞相府與廷尉府一起針對現在的漢律進行了更改。
荀攸、荀彧、賈詡、田豐、沮授、審配等老牌冀州名士皆參與到了新興的大漢朝律法的制定當中。
依照《冀科》的條例,這次針對民間的這些官方輿論渠道整改,但凡有人敢違背朝廷的旨意的,其懲罰方式相比原先的漢律來說,確實是嚴格了不少。
這就讓朝廷中的很多人心中有了懷疑。
他們認為,冀科的調理未免過於嚴苛,有些不適合全國,畢竟,過於嚴格的律法可能會導致民間的激變增多。
但是劉儉卻認為,大漢朝這百年來在律條方面做的過於鬆散,那些權貴望族,因為鑽法律的漏洞,或是兼併土地,或是圈民偷稅,導致國家如今出現千瘡百孔的亂子。
若是能夠針對實際勢,早一點更改法律,並將法律嚴格的執行到底,想來就會讓現在的情況好上許多。
所以,嚴格的律法和貫徹的執行,對於現在的大漢王朝來說非常重要。
而緊接著,劉儉又開始扶持起了大漢朝王朝中的古文經學派,以及其他正在新創的延伸學派。
這就已經開始往今文系學派的根兒上、祖墳上刨了。
很快,各地開始出現了不同規模的動亂,那些今文系學派的家族利用他們現在所剩的餘力,開始在地方煽動民眾造反,並組織叛軍來表示他們的不滿。
但是劉儉現在這樣做,就是要讓他們一個個的快一點現出原形。
想要在平靜中改革是不可能的,所有的改革都伴隨著流血與犧牲,這一點,劉儉心知肚明。
他急令關中的軍隊、三河的軍隊,包括河北的軍隊,以及徐州劉備的軍隊,開始在各地平定暴亂。
而那些膽敢煽動亂民的今文系家族,只要查明瞭證據,一經揪出,絕不顧及顏面,直接抄家滅族。
這樣做雖然會在短時間引起較大的動盪,但是就長遠來看,還是非常有好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