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之前,楚天舒曾經問詢顧飛雪的收入問題。
那時候顧飛雪就曾說過,她往年每年會有一百多萬的收入。
可是楚天舒遇到她時候,她還是心心念唸的要賺錢。
她還是很缺錢。
缺錢到了,為了楚天舒空口白牙說的幾萬塊錢,就願意撮合楚天舒跟謝凝紫。
那時候她並沒有說自己的錢是哪裡來的,又用在了哪裡的。
既沒說是因為什麼花掉的。
也沒說是誰送了來的。
其實顧飛雪沒有說謊。
她確實每年都至少有一百多萬的收入。
確切說,是一百八十多萬。
這筆錢的數額很接近大雲朝每年稅收的八分之一。
這筆錢,單純的“奢侈生活”,是根本沒辦法花掉的。
或者說,一般人根本沒有能力把它花出去。
不過顧飛雪是有能力的。
她從來只嫌錢不夠花。
從來不覺得錢捏在手裡有什麼意義。
因此,她每一次,都會把錢花光。
至於錢是不是百分之百會投入到她所想要投注的事情上面……她是不在乎的。
因為即便在乎,也做不到百分之百。
不光是她自己手裡的錢。
就算是朝廷的錢,她也是這樣的心態。
百分之百的用到有用的地方,是不可能的。
所以被一部分人貪汙上一部分,顧飛雪沒有意見。
甚至對比過大部分不貪汙的人的辦事效率和貪汙的人的辦事效率之後,顧飛雪還會主動的給自己手底下的人創造一些貪汙受賄的條件。
她其實很清楚——在一般規則裡、在普遍道德里,貪汙受賄這種東西,都可以說是汙點。
這種汙點,是可以影響政治上的晉升和穩定的,也是可以影響道德標準上的“名聲”的。
所以這個汙點,在只有少數人知道其中“細節”的情況下,是一種把柄。
而在大家心照不宣的時間裡、在地位甚高的人身上,這種把柄的重要程度就不太高。
權傾朝野的人,即便是拿到了他的把柄,甚至把賬單發的遍地都是,也沒有什麼用處。
就好像雲朝傳國的諸王。
這些王爺們都是實權王爺,諸王之議是可以操縱兵權起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