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的過錯?監管的過錯。
這年頭網路小說被整改的滿螢幕被遮蔽成了小星號,可那些烏七八糟的東西卻總會能夠被“廣泛流傳”出來。
是,網紅經濟作為一個產業鏈的發展的確是一種新的現象,也是一個新的經濟生態,靠自己努力吃飯的人都是活的精彩的人。
但是作為監管部門在支援網路的發展,支援任何形式上創新的同時,真的應該儘快規範有序執行。
至少是對於格調低俗,內容粗鄙,透過獵奇手段吸引眼球傳播負能量,對青少年成長造成危害的那一類必須嚴懲,封殺這類懲罰幾乎是沒什麼威懾的,就該直接判,直接抓。
那洗浴中心裡的小姐只針對一個人賣,還要拘留個十幾天呢,那些直播垃圾內容的針對多少人直播了?就該有一個看的就拘十天,一旦看的人多了,直接累計判個無期試試,看還有人敢那麼玩兒嗎?
問題就在於沒有懲罰力度,很多東西都可以靠錢解決搞定。
專家教授們說的好聽,說什麼網紅正在淨化,說那些單純靠露或是靠低俗博眼球的時代已經逐漸被淘汰了。
這都是放屁呢,隔三差五就會冒出一個大尺度的事件,隔三差五就會冒出一個惹事的APP來。
淨化個錘子,沒有嚴厲的懲罰就不可能被淨化。
這就好比犯罪。
這就等於一種犯罪成本很低的犯罪。
都覺得這沒有對社會和人民財產造成巨大的影響和損失,所以就沒有嚴厲的懲罰。
未成年人的*事件甚至是*事件為什麼層出不窮?校園內的*事件為什麼又越發嚴重?
還不都是那些網路垃圾們傳播的暴力的思想和黃色的思想引發的嗎!
蘇晴上學的那會兒就仔細研究過近些年全國各類的案件,這類少年犯罪主體低齡化現象是非常突出的,而且犯罪年齡已經越來越小。
就是因為犯罪人受教育程度偏低,那個年齡根本不足以讓他們抵禦網路上的垃圾文化。
而現如今孩子家長又不像是以前的家長那樣時間多,現在家長都很忙,就算是閒著沒事兒還想要點屬於自己的生活和空間,哪有時間對孩子分分秒秒的盯著,所以才會讓那些垃圾文化吞噬他們。
畢竟一個青春發育的階段,青少年的精力旺盛,喜歡刺激,青春期躁動的他們對於異性難免出現好奇,而且具有相當的模仿學習能力。
當今社會資訊傳播速度快,垃圾主播,垃圾影片,這些都滋生了青少年犯罪的邪念。
法律意識淡薄,缺乏文化知識薰陶的青少年是很難抵禦這種邪念的。
任何人在對事物的認識度不高,對法律法制的意識淺薄,對自身的控制力不足的情況下都可能產生犯罪行為。
當今社會價值觀錯位,道德底線失守是誰帶來的?有很大一部分都是那些垃圾毒瘤的所謂網紅帶來的。
如果沒有那些垃圾毒瘤,只剩下透過娛樂傳播正能量的真正的網紅,青少年又會變成什麼樣子?
正確的價值觀,社會觀,良好的道德底線,只會讓整個民族的青少年越來越優秀。
用梁啟超先生當年的文章來說:
造成今日之老大華夏者,則華夏老朽之冤業也,製出將來之少年華夏者,則華夏少年之責任也!
若我少年者前程浩浩,後顧茫茫,華夏而為牛為馬為奴為隸,則烹臠鞭棰之慘酷,惟我少年當之,華夏如稱霸宇內,主盟地球,則指揮顧盼之尊榮,惟我少年享之!
少年智則國智,少年富則國富,少年強則國強,少年獨立則國獨立,少年自由則國自由,少年進步則國進步,少年勝於歐洲,則國勝於歐洲,少年雄於地球,則國雄於地球!
如果那些毒瘤繼續毒害華夏少年的話,華夏少年拿什麼雄於地球?拿著露大腿去雄於地球?拿著根據要飯的數來寶演變而來的喊麥去雄於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