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李玲跟劉小樹走出洽談室的時候,陳洋跟他們的律師都感覺對方的舉動,簡直是太不可思議了。陳洋跟法務部的律師,不知所措一陣之後,也走出了洽談室。
在回去的路上,陳洋在車裡,跟高志誠彙報了這次商談的過程,因為很多的談判細節,都是高志誠跟陳洋事先說好了的,出現意外,是情理之中的。最後高志誠覺得有些事情,在電話裡很難講清楚,所以他跟陳洋約好,到公司後去高志誠的辦公室細談。
“董事長,對方還是堅持要500萬的經濟賠償,我們想把賠償金額談得低一點,但是沒有成功。”陳洋到志誠集團後,就把心裡的不滿,跟高志誠說了說。
“他們要500萬的經濟賠償,我們肯定不能給他們那麼高。沒想到他們還真敢漫天要價啊。”高志誠聽到陳洋說,對方還是堅持要500萬的經濟賠償後,他覺得他之前太小看對方。
“他們提出要500萬,你們還價是多少?”高志誠問陳洋。
“我們最開始還價是50萬,後來我們又加到了100萬,本來我們還想給他們再加50萬的時候,把你給我們說的,150萬的經濟賠償金額,抖給他們。還沒等我們開口,沒想到對方,覺得我們的經濟賠償太少,他們就直接退出了商談。”原來高志誠給陳洋他們的最高許可權是150萬。
“看來我們是小看了,這夥年輕人呀。居然想到一開始就提個高價,把他們自己高高地掛起來。然後他們就坐在那裡,等著我們去把他們給拉下來。最後來個漂亮話,你看我們已經退讓這麼多了,你不好再還價了吧。”身經百戰的高志誠,聽了商談的過程及結果後,很精明的總結了李玲他們的意圖。
“到最後,他們好人也做了,錢財的好處也得了。”聽了高志誠的話,陳洋補著說。
“對!這幫年輕人怪精明的,如果他們從商的話,肯定也是做生意的好手。我看他們的要價,以及談判所採用的策略,他們肯定是事先做過充分準備的。”高志誠用自己敏銳眼光,誇講著李玲他們。
“董事長,我看你的意思,你對他們很是欣賞啊。”陳洋從高志誠的講話中,無不看出談判對手,在高志誠的心裡,已經留下來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是啊,如果我那個兒子,能有這樣的頭腦,也不會去做那麼愚蠢的事,居然去幫那個邱明出頭。朋友的事情,你是可以幫,但是凡事總有個“度”吧?”當高志誠拿自己的兒子高俊,跟對方對比的時候,他真的看出了差距。
“董事長,那我們需不需要大度點,多給對方一些經濟賠償。彼此留情面,來日好相見!”陳洋已經從高志誠的言談舉止看出,高志誠對這幾個年輕人很是讚賞,很有可能會盡量滿足對方提出的要求。
“什麼來日相見呀,他們想跟我在商場上碰面呀,我覺得不太可能吧,除了在商場上相見,我們在其他見面的機會,就更是少了。想跟我來日相見,我看他們還得努力,以他們目前的情況,他們想達到跟我來日再見的機會,他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還有很大的差距呢。我剛才是欣賞他們,但是還沒有到能夠做朋友的程度。”高志誠這話,就是站在一個成功人士的角度,說出來的。的確,除了在商場上相見,也看不出,還有什麼見面的理由。
“那是!那是!想要跟董事長經常見面,也得先事業有成再說。”陳洋知道自己剛才的話,有些不妥後,連忙附和道。
“至於我們需不需要大度點,多給對方一些。這個看情況吧,我們還得繼續跟他們談。如果到時候他們提的要求,不是太過份的話,那就應了他們的要求吧。不就那麼幾個錢嗎,就這點錢,拿給我不爭氣的兒子揮霍,可能要不了幾天就沒了。還不如多給他們一點呢,多給他們的錢,當給我兒子買個教訓也行,當是捐贈做點好事也行。”看來高志誠也不是一個財大氣粗的土豪,更不是什麼都不懂的土鱉。他是一個非常有自知之明的大度之人。
“董事長,你看,我們下次跟他們談的時間,定在什麼時候比較合適。”陳洋提醒著高志誠,他們應該準備一下,下次該怎麼跟對方談了。
“這個暫時不用急,等我什麼時候有時間了,再去跟他們談。我一定得會會這些年輕人。”高志誠說。
“董事長,可能我們得快點了,因為今天我們去公安局的時候,警方說了,可能過不了幾天,我們這案件就要移交到法院那邊了。只要到了法院那邊,案件的審判也就快了。”聽了高志誠的話後,陳洋提醒高志誠案件快移交法院了。他們必須要在法院進行案件審判前,把跟對方談經濟賠償的事情,談妥了並且要取得對方的諒解。
“既然這樣,那我們就在這幾天抽個時間,跟對方再談一次,這一次我親自去。”看來高志誠對自己兒子的事情,還是非常在意的。
接下來,高志誠跟陳洋又談了一些公司其他的事情,之後陳洋就退出了董事長辦公室。
從經濟賠償談判的結果來看,高志誠他們顯然是處於下峰的,佔據有利地位的是李玲他們。為了繼續佔據這種有利地位,當然是不能掉以輕心的。
這不,李玲又跟同屋的姐妹討論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