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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盧娜去了荒原 (第3/3頁)

伍德騎來了是一匹駱駝。我想了想,也需要找一匹駱駝,這不是去打獵,速度很重要。於是我對伍德說:“伍德先生,我們先去找一匹駱駝,這樣要快一些。”

伍德表示同意,於是我們一起向鎮上走去。

路過尼莫家的時候,我想,如果尼莫在家裡,最好也叫上他一起去荒原,畢竟是找人,人多一些還是好的,只不過不能是卡爾、皮優他們,他們去了只會添亂。

還好,達淑在家,她在準備修補家裡的房子。

我問達淑:“達淑,尼莫在家嗎?”

達淑搖了搖頭:“沒有,一個女孩子來找他,說是要去狩獵,他便走一起去了,怎麼你沒有他們一起嗎?”

我心中一喜,倘若是尼莫和盧娜一道去打獵,那便安全許多了。

和伍德對視了一眼,我問道:“達淑,你看到來找尼莫的那個女孩了嗎?”

達叔搖了搖頭:“沒有,不過尼莫說那個女孩是你的女朋友,我還奇怪,你們怎麼沒有和他們一起呢!”

因為伍德在身邊,我有些臉紅,急忙叉開話題:“他們去了幾天了。”

“已經三天了。”

“那你知道他去了哪裡了嗎?”

達淑搖了搖頭,“尼莫走的時候,沒有跟我說。”

我有些頭大,荒原那麼大,如果沒有目標一頭扎進去尋人,無異於大海撈針。

伍德說道:“比利,你和尼莫平時會去哪裡?”

我苦笑,“我們兩個很多時候出發時也沒有確定要到哪裡,荒原上的獵物是流動的,我們發現獵物便會悄然跟蹤,所以要看遇到什麼獵物了。”

我轉頭問達淑:“尼莫最近帶回來哪些獵物?”

達叔說:“兩隻袋鼠、一頭野豬,土狼是帶回來最多的,我還想讓尼莫給你送去一些呢。”

我擺了擺手,“那倒不用。”

於是從尼莫家裡離開,到了鎮上租借了一匹駱駝,便和伍德向荒原進發。

我推想,既然最近尼莫帶回的土狼居多,那便到土狼出沒的地方找一找吧。我把這個想法跟伍德一說,伍德也表示同意。

澳洲大陸恐怕是世界上最乾旱的大陸,東部是山脈,西部是高原,中間是平原,不要以為平原便能夠耕作,實際上那裡甚至可以稱之為生命的禁區,雲雨極少,太陽的暴曬之下,蒸發量卻是驚人的,往往一場大雨之後,便雨過天晴,烈日會在一小時之內將所有的地表水蒸發到天空,於是便在內陸形成了一片翰海。只有一些耐旱的動植物,能夠在這裡生存。

所以動物們和人類不約而同將目光瞄準了周邊的山地,澳洲的山普遍不高,最高峰也只有兩千多米,在澳洲的東部一道連綿的大分水嶺由北向前蜿蜒,分水嶺以東,地勢越來越低直到海濱形成可供耕作的平原,於是最先到達的殖民者們便競相開墾著這裡的土地,而拿到土地的前提是掠奪,清理生活在這裡的土著和野獸。對於野獸,直接開槍便可以了,對於土著,首先是留下來做農田裡的勞動力,不肯答應的,把女人和孩子留下,剩下的便也可以直接開槍了。留下女人和孩子並非因為人道主義,留下女人是為了解決男人們的飢渴,而那些孩子在融入現代社會後會自然而然剪斷和部落的臍帶。

布朗便是掠奪者之一,他為了開墾一處礦山,便組織了一幫人端著槍清理了一個土著部落,而小蘑菇的威克族則是被清理掉的許多土著部落之一。可悲的是那些掠奪者根本不認為自己是在掠奪,因為上至總督,下到那些當初踏足這片土地的囚犯,都認為那些土著人根本便不應該歸到人類的行列,就像卡爾剛剛所說的,只不過是一些光屁股的猴子罷了。

於是,土著人和野獸便不得不離開東部,翻過大分水嶺,在分水嶺的西面留下來,分水嶺在人們眼中也成了文明與野蠻的分界線。從分水嶺一路向西,便到達翰海沙漠,那個地方我去過,得出的結論便是能不去就別去,除非不想活了。

我和伍德騎著駱駝,在荒原上尋找,我不時發出金鐘鳥的叫聲,聯絡尼莫,只是沒有得到回應。有時,我會跳下駱駝檢視那些土狼的糞便,根據這些糞便的新鮮程度,我便可以判斷在此之前大約多長時間,有土狼經過這裡。

我也不斷寬慰伍德,告訴他,盧娜跟尼莫在一起會很安全,一是尼莫從小便跟著我在荒原狩獵,有著足夠豐富的經驗;二是這一段時間我的獵槍一直在他那裡,有了槍,人在荒原上便有了生存的底氣。

伍德雖然仍是擔心盧娜,但明顯已經平復了緊張的心情。

突然,一隻鴯鶓從草叢中竄了出來,把我們的騎得駱駝嚇了一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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