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蔡確還位在臺諫,卻暗中交通宰執坑害重臣,以為進身之階,這是大罪!
之後離開臺諫,卻是故意安排,由此引爆烏臺詩案。
整個事件中,可以看到小人的機巧是多麼的可怕,會給國家帶來多麼巨大的災難。
而自己父親一世的清名,也徹底毀在了小人的手裡。
王仲煜痛哭上書,要求嚴懲蔡確!
之前的那些罪名,對蔡確來說都是毛毛雨,因為蔡確咬死是神宗授意,雖然是“歸咎於君”,但是終歸符合程式。
因此高滔滔一直壓著不出手,就是因為有些投鼠忌器。
王珪的日記,立刻讓蔡確之罪和神宗撇開了關係,讓高滔滔終於有了懲治蔡確的充分理由!
臺諫官本來就是天子用來鉗制宰執的最後一道防線,臺諫官交遊宰執,那就是“政治癌症”。
以蘇油那麼厚的根底,蘇轍一任右司諫,蘇油就堅決不擔任具體職務,現在更是溜到中牟去了。
這就是懂規矩和不懂規矩的區別。
烏臺詩案的影響力是巨大的,差點就開了“以文字罪人”的先河,要是真成功了,趙頊就會背上封建王朝帝王最可怕的汙名。
王珪已經死了,華夏一族的傳統,講究人死為大,何況告發的是自家兒子,算是變相的“自首”,朝廷包容他幾十年的苦勞,最後不予追究。
不過蔡確可就沒這麼好命了,直接因為此事被貶為英州別駕、新州安置。
真實歷史上,蔡確被貶好歹還有個過程,先是被罷為觀文殿學士、知陳州;然後因他弟弟蔡碩的事被削奪官職,轉任安州;之後又轉任鄧州;最後因《遊車蓋亭》詩語涉譏訕朝廷和高滔滔而被追貶英州別駕、安置新州。
這次倒好,直接一次性到底,且徹底定論,再也不可能如歷史上那般出現反覆。
新州時稱“煙瘴最甚”,有“人間地獄”之號。
範純仁、呂公著在高滔滔那裡求情,以蔡確母親年老,嶺南山高路遠,不宜讓她翻山越嶺為由,主張改遷他處。
高滔滔根本不搭理:“險陷先帝於惡,以臺諫之身交通大臣,僅此兩罪,山可移,此州不可移!”
呂公著又去請求趙煦,要他在高滔滔那裡替蔡確開解一二,趙煦更加不搭理。
敢謀害司徒,不罪王珪我都心氣兒不平,還想讓我替蔡確說好話?沒門兒!
此事還有很多後續,比如御史盛陶、翟恩、王彭年,因不上疏彈劾蔡確,被罷官出外。
中書舍人彭汝礪認為處理過重,因封駁對蔡確處理的詔旨,同樣獲罪出外。
應該說如此從重從快處理蔡確,的確有些不合制度流程,很多人根本不是“蔡黨”,也一點不同情他。
他們反對的是高滔滔“不合制度”這點,只能算是各自都有各自的堅持。
其實蘇油還很認可這些人,犯罪分子也應該有辯護律師,為的是保證法律執行過程中的最大正確性,這是後世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不過蘇油也明白,誹謗高滔滔“以母改子”,想奪高滔滔立趙煦的功績為自己的“擁戴之功”,這才是高滔滔要整死蔡確的根本原因。
女中堯舜,可不是曹太后那般任人欺負!
蔡確的確是自己找死!